(1)學習的義務。
(2)積極參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3)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遵守勞動紀律。
(4)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關系,向危害國家、社會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5)維護中國工人階級和工會組織的團結統一,發揚階級友愛精神,搞好互助互濟。
(6)遵守工會章程,執行工會決議,參加工會活動,按月交納會費。
(摘自《工會會員手冊》中國工人出版社2009年3月,地址:北京市東城區鼓樓外大街45號;郵編:100120;電話:010——62046264;傳真:010——8208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