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具有示范帶動作用
負責柳州城市“路橋費”征收的柳州市城市投資建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周安樂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地方政府一方面要解決城市發展中的交通先行問題,一方面又面臨資金不足的掣肘。地方政府只能按照國家政策,通過國有公司貸款建設,再通過收費來還貸。
也正是由于需要向銀行還貸,柳州市政府做出停止收取“路橋費”的決定時并未放棄“路橋費”收費權。柳州市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透露,柳州市繼續保留路橋收費權,確保質物完整、質權不變,但不再繼續收費。
在停止收取城市“路橋費”之后,柳州市財政每年給予城投公司路橋費補貼,2014年安排9000萬元作為“路橋費”補貼,此舉相當于財政為市民“路橋費”埋單。
廣西科技大學副研究員夏辛萍認為,柳州市停收城市路橋費,改由財政埋單,為由來已久的城市“路橋費”收費爭議找到了解決模式,是讓改革發展成果與市民共享的體現,具有示范帶動作用。
文/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 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