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在河北省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省紀委常委監察廳副廳長呂永志介紹了全省行政事業性、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和罰款行為的清理規范情況。
據介紹,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2013年重點工作目標任務分解方案》、《關于執法監管部門和窗口單位為民服務提質提效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及《河北省清理規范收費罰款行為實施方案》等要求,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牽頭組織對全省行政事業性、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和罰款行為進行了清理規范。
河北省紀委監察廳會同省財政、物價部門,采取三項措施,對全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進行了清理。一是全面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落實收費減免政策。其中,確定取消了教育部門的中小學取暖費、公安部門的強制戒毒費等6項省級收費項目。二是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則,積極做好規范和降低收費標準工作。對收費目錄中各項目的征收標準、收費文件依據等情況逐一進行核對,重點對企業日常生產經營中有自由裁量空間的收費項目進行了清理,要求一律按最低標準執行,確定降低了3個部門19個項目的收費標準。三是編制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根據國家收費目錄中所注明的企業直接負擔的收費項目,首次編制了河北省涉企收費目錄。目錄列示了河北省直接面向企業征收的收費項目,標明了每個項目的管理方式及收費依據,為進一步規范涉企收費行為,優化企業發展環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重點針對行政事業單位收取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政審批前置的經營服務性收費、依托行政職能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和具有壟斷性、強制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等,河北省對省直45個廳局482個單位自查上報的146項收費項目和11個設區市及2個省直管市上報的521項收費項目逐項進行了研究審核,形成了清理規范意見。經河北省政府同意后,下發了《河北省物價局關于公布取消取締規范放開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的通知》(冀價經費【2013】24號),公布取消、取締的45個收費項目已于2013年11月1日起停止收費。
河北省紀委監察廳會同省法制部門,對省直50個行政執法部門正在執行的行政處罰依據進行了全面清理,共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法規、省政府規章、部委規章和規范性文件1045部,涉及罰款3190條、4144項。
接下來,河北省紀委監察廳將聯合省財政、物價和法制部門組成督導組,對公布取消、取締的收費項目和罰款行為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凡違規收費、罰款的一律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確保各項清費減負政策真正落到實處,促進河北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記者 裴培 張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