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3日,教育部、財政部印發《關于落實2013年中央1號文件要求對在連片特困地區工作的鄉村教師給予生活補助的通知》,對連片特困地區義務教育鄉、村學校和教學點工作的教師給予生活補助。隨后,各地也出臺配套措施,如江西省每年投入1.5億元,將艱苦邊遠地區農村中小學教師特殊津貼由每人每月105元提高到210元,最邊遠地區農村中小學教師特殊津貼標準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360元,立刻吸引了一批教師前往農村任教。
但根據測算,如果讓所有農村地區教師都能達到他們所期望的工資收入,國家還需要投入260~750億元的資金。
鄔志輝認為,在目前的環境下,除了寄希望于體制、機制的改革,還可以通過學校內部“微環境”的建設加以改變。
“除了工資水平,影響教師積極性的因素還很多,包括考核、獎懲、周轉房條件、培訓機會等等。”鄔志輝說,農村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決定了不可能擁有像城市一樣的條件,農村教師也不可能在短期內擁有和城鎮教師一樣的待遇,但如果各個學校的校長都能盡力改善年輕教師的教學、生活環境,也能夠提高他們的積極性。
鄔志輝表示,這些“微環境”因素,對于“特崗教師”選擇離開還是留下長期從教,也有著重要的意義。目前,“特崗教師”的服務期是三年,三年期滿后,一些人都會選擇離開。“工作負擔輕一點,住的離學校近一點,能夠得到領導的賞識和尊重,校園文化更溫馨,都會成為吸引他們留下來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