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受害人家屬的代理律師陳逸洋介紹,吳英的父母還提起了總額共計123萬余元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包括死者吳英的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的扶養費、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吳英的丈夫蔡世勇的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補貼、伙食補貼、交通費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據媒體報道,受害人吳英的哥哥、受傷店主蔡世勇及其姐夫賴先生稱,此前他們已經從當地政府處收到70萬元的賠償,但受害人家屬未能詳細說明該筆錢的性質。
有法律人士指出,從法律上說,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應該按照法律的有關規定和標準進行賠償,但是和普通的民事傷害案件不同,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要受到刑事處罰,依法律不會再有精神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