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上車前司機不得詢問乘客目的地,貼牌洋奶粉一律不得入境,職工行動不便專家可上門鑒定工傷,誤買銀保財險15天內可反悔……自4月1日起,一批事關民生的新規將開始陸續實施。
貼牌洋奶粉一律不得入境
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關于加強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規定,從4月1日起,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中文標簽必須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不得在境內加貼。
此外,從5月1日起,未經注冊的境外生產企業的嬰幼兒配方奶粉不允許進口。一些不符合規范的海外企業產品將被拒絕進口。
的哥不得詢問乘客目的地
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批準的《出租車運營服務規范》于4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規定,乘客上車前,司機不得有詢問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為;司機需佩戴服務標志,運營前和運營中忌食有異味食物,不能在車內吸煙,不向車外拋物、吐痰,提倡說普通話,使用規范服務用語。出租車企業經營者要為車輛和乘客購買相應保險,接到乘客投訴應在24小時內處理,10日內處理完,并將結果告知乘客。
此外,司機應使用包括“很高興為您服務”、“請系好安全帶”、“請記住我的車牌號”、“您需要打開空調嗎”等26種中文和英文用語。
“有機”誤導公眾最高罰3萬
4月1日,由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正式實施。《辦法》對認證機構管理、有機產品進口、證書和標志等方面予以規范。違反新《辦法》規定,在產品或者產品包裝及標簽上標注含有“有機”、“ORGANIC”等字樣且可能誤導公眾認為該產品為有機產品的文字表述和圖案的,地方認證監管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下罰款。
職工行動不便,專家可上門鑒定工傷
人社部和衛生計生委共同制定的《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4月1日起實施。辦法規定,對行動不便的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可以組織專家上門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辦法》明確規定,工作人員要告知申請人補正材料及作出鑒定結論的時限。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及時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及時組織鑒定,并在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傷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職工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鑒定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同意,可以調整現場鑒定的時間,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相應順延。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作出鑒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將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及時送達職工及其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誤買銀保財險15天內可反悔
由保監會和銀監會聯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銷售行為的通知》4月1日起實施。通知規定對于投保后的猶豫期進行延長,由此前的10天延至15天,并要求保險公司在合同中載明投保人在猶豫期內的權利。也就是說,銀保客戶在自書面簽收保單之日起15日內可全額退保,只收取10元工本費。
保監會還要求保險公司在劃扣首期保費24小時內,或未劃扣首期保費的在承保24小時內,以保險公司的名義向投保人的手機發送提示短信。
因公短期出國費用納入預算
2月28日,財政部、國家外國專家局對外公布了新制定的《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辦法》,新辦法4月1日起實施。
根據該辦法,因公短期出國培訓是指各單位選派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到國外進行90天以內(不含90天)的業務培訓。兩部門在辦法中要求,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納入預算管理。各單位安排因公短期出國培訓項目應當實行經費預算先行審核,無預算或超預算的不得安排出國培訓。
到港上市交表同時披露招股資料
自4月1日起,企業到港上市必須在遞交上市申請表的同時披露初步招股資料。在遞交A1上市申請表時便提交初步招股資料,是港交所為配合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保薦人新監管規定》而制定的新規。
若申請資料不完備遭港交所打回,該上市申請將在之后8星期內不得重新提交,而相關公司申請人和其保薦人的名稱都將刊發在港交所“披露易”網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