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部專家定性蘭州市“4?11”自來水苯指標超標為局部性事件
經省環保廳環境監測站監測,截止到2014年4月11日23時,蘭州市自來水抽樣檢測數據:
威立雅水務集團自來水廠1號泵房取樣點,苯含量為每升52微克,2號泵房取樣點,苯含量為每升13微克;
城關區張家園取樣點,未檢出苯物質含量;
七里河區政府取樣點,未檢出苯物質含量;
西固區福利區取樣點,苯含量為每升59.74微克;
安寧區培黎廣場取樣點,苯含量為每升15.38微克。
國家規定飲用水標準苯含量每升不超過10微克。按照這個標準,與兩小時前監測數據相比,城關區和七里河區取樣點自來水沒有檢出苯物質,水質沒有受到影響,繼續保持穩定;安寧區取樣點苯含量繼續超標,但呈穩定下降趨勢,由每升18.05微克下降至每升15.38微克;西固區取樣點苯含量由每升7.37微克上升至每升59.74微克;自來水廠出水口1號泵房和2號泵房取樣點,苯含量都有上升,1號泵房由每升41.3微克上升至每升52微克,2號泵房由每升9.3微克上升至每升13微克。西固區和自來水廠兩個出水口苯指標超標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濾池清洗排水過程中的正常反彈。
從4月11日下午3:15至4月12日凌晨00:45分,連續4次檢測,城關區和七里河區自來水取樣點均未檢出苯物質。4月12日00:45,第四次發布,根據環保部專家的意見,蘭州市本次“4?11”自來水苯指標超標事件屬局部性事件,這次事件的定性應修正為“4?11”自來水局部苯指標超標事件。
4月12日01:20,第五次發布,國家環保部專家定性,蘭州市“4?11”自來水苯指標超標為局部性事件。
苯(Benzene, C6H6)在常溫下是一種無色、有甜味的透明液體,具有芳香氣味。苯可燃,難溶于水,易溶于有機溶劑。苯是一種石油化工基本原料,主要通過化工生產的廢水和廢氣進入水環境。人體大量高濃度吸入苯時,主要影響中樞神經系統。人體長期低濃度(6mg/m3)吸入苯時,主要引起造血系統改變。
世界衛生組織的《飲用水水質準則(第一版)》提出飲用水中基于健康的苯準則值為10ug/L。相關文獻報道非吸煙者平均每日攝入苯為200-450ug。與非吸煙者相比,城市和農村吸煙者苯的攝入分別增加2-3倍和2-6倍。與空氣和食物中的苯相比,飲水中的苯含量是很微小的。比如這一次蘭州市威立雅水務集團出廠水苯的最高檢測值為78ug/L,人均每天飲水量按2.5升計算,攝入苯約為195ug,低于非吸煙者苯的攝入量。
苯具有揮發性,加熱后水中苯易揮發,溫度越高揮發量越大,建議市民加熱飲用,減少苯的攝入。(記者 薛朝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