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公布的《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2013-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首次確定全國262個資源型城市2020年發展目標,包括:資源枯竭城市的歷史遺留問題要基本解決,可持續發展能力顯著增強,轉型任務基本完成。
海南省共有東方市、昌江黎族自治縣、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陵水黎族自治縣、樂東黎族自治縣五市縣入選全國資源型城市。
《規劃》要求資源型城市中的資源富集地區2020年資源開發與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的格局基本形成。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取得實質性進展,建立健全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