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種主流價值觀的確立,既離不開宣傳教育,也有賴于制度規范。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本質要求融入到政策法規制定和社會治理之中,樹立正確的政策導向,塑造有利的社會環境,必將集聚起弘揚核心價值觀的強大正能量和正效應。
價值觀領域的較量,實質上是一場正能量和負能量、正效應和負效應的角力與交鋒。當前,道德建設已成為一個廣受關注、引發熱議的話題。一方面,接連發生的一些不道德事件敗壞了社會風氣,讓人們感慨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另一方面,不斷涌現的各種道德模范、先進事跡也讓人們熱淚盈眶、擊節贊嘆。在這種正負效應此消彼長的拉鋸中,如果對一些道德失范、誠信缺失、價值扭曲的丑惡現象視之坦然,對一些挑戰道德底線的極端行為和惡性案例失之懲戒,不僅整個社會主流價值理念得不到宣揚,更會嚴重消解社會文明進步的正能量,瓦解思想道德建設的正效應。相反,如果能以政策、制度與法律等“硬手段”引導道德建設,以激勵與約束兩種方法讓人們充分展露人性中最本質的善,社會信任就會蓬勃生長,公民美德就會蔚然成風。
用“硬手段”集聚正效應,要讓政策法規成為推廣社會主流價值的重要保證。在道德建設上,有人認為“倉廩足而知禮節”,道德是自生自發的,經濟發展好了,道德就會自動發展;也有人認為價值觀是思想觀念,是“軟的”,似乎只能倡導弘揚,發揮軟約束的作用。事實上,對一個地方而言,一個社會的道德水平與法治水平是成正比的。用政策法規的形式,將核心價值觀轉化為具有剛性、可操作性強的行為規范,也是激發正能量、傳播正效應的必然選擇。現實中,核心價值觀的很多內容其實都可以轉化為具體的硬約束:政策制定的過程中,有限的資源向誰傾斜,以什么樣的價值理念為準則,就會引導公民選擇什么樣的價值觀念;誠信在今天越來越重要,通過規則甚至法律來使其得以踐行,使違背誠信原則的人付出代價,就能使更多的人受到警示。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轉化為約束人們思想行動的剛性規定,要求我們必須制定和完善相關的政策和法律,通過科學的立法、執法、司法,將教育和懲戒結合起來,使符合核心價值觀的行為受到鼓勵,使違背核心價值觀的現象受到制約,切實筑起集聚核心價值觀正效應的規則底線。
用“硬手段”集聚正效應,要把抓道德建設與抓社會治理結合起來。當前社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難點,所涉及的諸多價值抉擇,都事關利益關切與分歧。在道德困境面前,人們既有“憑良心,每個人都想救助;看現實,很多人都心涼”的猶疑,也有“救人如果被訛上了,官司纏身怎么辦”的擔憂;在經濟利益面前,一些企業制假販假,唯利是圖,迷失在經濟利益和社會責任的選擇之中,造成了極壞的負面影響,也加大了社會治理的成本。弘揚正氣,就得壓住邪氣。針對經濟社會劇烈轉型過程中出現的道德兩難、責任缺失等現象,實現治理效能與道德提升相互促進,就要在社會治理上對癥下藥,集中力量對人們反映強烈的道德領域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整治,把重點放在建立引人向善的正向機制上,在全社會形成崇德向善、見賢思齊的社會氛圍,確立好人好報、恩將德報、善為義報的正向效應,讓為善行付出生命、健康和財產代價的人們沒有后顧之憂,不斷集聚踐行核心價值觀的信心和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