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質檢總局昨天發布消息稱,去年煙花爆竹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1%,較2012年、2013年抽查分別上升了4.5個、0.2個百分點。
2014年,質檢總局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專項抽查。本次共抽查了江西、山東、湖北、湖南、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陜西等9個省、自治區200家企業生產的200批次產品(不涉及出口產品)。經檢驗,有42家企業生產的42批次產品不合格。
抽查范圍包括組合煙花類、爆竹類和噴花類產品。本次抽查對煙花爆竹產品的標志、引燃時間等1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是引燃時間、引燃裝置、結構尺寸、單筒內徑、燃放性能、藥量、燒成率、標志項目不合格。
本次重點抽查了集中產區湖南省和江西省119家企業生產的119批次產品,占抽查總批次的59.5%,檢出不合格產品29批次。抽查的組合煙花類、爆竹類和噴花類產品分別為124批次、74批次和2批次,抽查合格率分別為83.9%、70.3%和100%,其中,爆竹類產品的引燃時間過短問題突出。
引燃時間是指從點燃引火線至引燃主體的時間,爆竹產品引燃時間過短,不能確保燃放人員安全離開,嚴重威脅燃放者的人身安全。引燃時間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生產企業為節約生產成本或提高生產效率,故意遺漏人工安裝引火線的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