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現年24歲的劉某伙同李某等6人,將某農業觀光園保安捆綁后大肆盜竊電纜。記者昨日獲悉,劉某被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其6名同伙也均被另案處理。
去年1月13日凌晨2時,在李某安排下,劉某等人駕車來到大興區青云店鎮一農業觀光園內。他們先是控制了保安班長王某,并用大衣蒙住了正拖地的保安郭某的頭,將兩名保安用電纜線綁在保安宿舍。劉某先被安排在柵欄望風,后被安排一起搬運電纜。車裝滿后,由同伙開車將電纜線卸到朝陽區一廢品收購站。在裝第二車時,劉某等被巡邏民警發現并抓獲。公安人員當場收繳電纜線1110米,價值32萬余元(已發還)。據最終認定,該團伙共劫取電纜2110米,價值57萬余元。
大興法院以搶劫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罰款2.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