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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62歲的陳某謊稱可幫人辦北京戶口,并將所辦的假戶口應付受害人,先后詐騙66.2萬元。記者昨日獲悉,陳某被大興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9個月。
據(jù)檢方指控,2007年4月至2011年1月,陳某以能幫畢某辦其朋友的孩子范某等人戶口進京,在大興等地以打借條的方式多次騙取畢某35.7萬元;2007年11月至2008年3月,陳某以能幫池某辦其子女戶口進京,騙取池某5.5萬元;2011年6月至7月,陳某又以幫劉某上政法大學上學為由,騙取劉某25萬元。
受騙者畢某作證稱,陳某在收錢答應辦理戶口后,曾交給過他一個戶口本,謊稱戶口已辦好,而當畢某發(fā)現(xiàn)戶口是假的時,已聯(lián)系不上陳某。
利用同樣手法,陳某也騙了池某,并在收取想上中國政法大學的劉某25萬元后失聯(lián)。
法院認為,陳某已構成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