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0日,為切實做好第三輪《北京外資企業工會聯合會集體合同》簽約工作,全面落實《北京市總工會深入推進工資集體協商三年行動計劃》,外企工會聯合會組織18家外資企業工會主席和人力資源部經理參加工資協商集體合同座談會。
會前,工會聯合會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擬定了《外企工資協商、集體合同問卷調查表》,下發了《北京外資企業工會聯合會所屬企業集體合同》征求意見稿。工會聯合會鞏軍常務副主席主持座談會,介紹了前兩輪集體合同簽約情況,傳達了全總和市總工會有關文件精神,要求本著“創造價值、分享價值、和諧共贏”的理念與行政加強溝通,積極推進行業性集體合同簽約工作。同時指出:外企工會工作面臨新形勢、新任務,合同條款應具備先進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希望大家充分發表意見。
會上,西門子、杰偉世、港澳中心、銀達物業等18家企業工會、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圍繞“如何界定最低工資標準的內涵”、“社會平均工資的構成”等問題展開熱烈討論。大家一致認為:簽訂行業性集體合同很有必要,使企業工會和行政有章可循、便于操作。建議在集體合同中增加“勞動密集型企業、服務貿易、加工制造業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條款。一些著名企業代表在發言中談到:現階段企業工會直接與行政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很難操作,期望把工資集體協商內容體現到集體合同中,既豐富了集體合同的內容,又幫助企業建立了工資集體協商機制。“企業效益與員工工資同步增長”操作難度較大,按照國際慣例,跨國公司通常更多地考慮勞動力供求關系、物價上漲指數和市場因素的影響,怎樣表述才能更加貼近外企實際,有待于進一步探討。
最后,北京市投資促進局黨委書記郭松強調,北京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在今年2月20日聯合發文(京辦發[2011]6號),印發《關于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的意見》,市投資促進局黨委把“按照全面建立機制、重點解決問題的要求,規范有序地推動各類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求與會人員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市總工會的工作部署。要采取電話溝通、問卷調查、不同類型企業座談等多種方式搞好調研,了解情況、廣泛征求意見,加強分類指導,不能一刀切。要不斷創新,兼顧不同行業外資企業的特點、充分反映企業和員工的訴求。要根據大家的建議,豐富集體合同內涵,更多地融入工資集體協商內容,擴大集體合同覆蓋面。要通過簽訂第三輪集體合同,更好地維護外企員工的合法權益,推進企業的和諧發展。
來源:中國日報 (記者 胡永啟) 編輯:孫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