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日報訊 (記者白麟)日前,市物價局、市國土房管局聯合發出通知,明確了放開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相關事項。此次放開的服務收費包括房地產咨詢和經紀服務收費、房產價格評估收費、土地價格評估收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的相關要求,我市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接受委托,提供有關房地產政策法規、技術及相關信息等咨詢的服務收費,進行房屋買賣居間代理和房屋租賃代理的經紀服務收費,提供房產價格評估、土地價格評估的服務收費,均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委托和受托雙方根據服務內容、服務成本、服務質量和市場供求狀況協商確定。
市物價局表示,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按照《價格法》、《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在其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價目表,價目表包括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及完成標準、收費標準、收費對象及收費方式等基本標價要素。中介機構的一項服務中,若包含多個項目和標準的,應當明確標示每一個項目名稱和收費標準,不得混合標價、捆綁標價,代收代付的稅、費也應予以標明。
市物價局強調,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不得收取任何未標明的費用。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應加強對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指導和管理,維護房地產中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市物價部門將重點查處收費后不按約定義務履行服務職責,以及串通漲價、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內容和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等亂收費行為,維護房地產中介服務正常市場價格秩序。
又訊 (記者 白麟)日前,市物價局發布通知,正式放開我市部分服務價格定價管理。
本次放開的服務項目包括:會計師事務所服務、資產評估服務、稅務師事務所服務、律師服務(刑事案件辯護和部分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代理除外)、海關統計資料及數據開發、郵政延伸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