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中介費價格也放開了 收多少雙方商量著辦
重慶晨報記者 羅強 報道
房地產咨詢和經紀服務收費、房產價格評估收費、土地價格評估收費……這些收費項目價格怎么定,今后將完全交由市場,由當事雙方自由協商,政府部門不再制定“政府指導價格”政策。
涉企經營服務收費再減13項
根據有關規定,市物價局加大了涉企收費管理,開展了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清理。收費項目在2010年市政府公布的63項基礎上,再減少13項,減至50項。收費項目目錄增加3項,合并7項為3項,取消5項,放開2項,其他減少5項。
房產價格評估收費由市場定
1月6日,市物價局、市國土房管局聯合發布通知,公布了“關于放開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2015年1月1日起,放開房地產咨詢和經紀服務收費、房產價格評估收費、土地價格評估收費。這意味著,以往由“政府指導價”干預的收費內容,如今將完全交由市場協商確定。
“通知”規定,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不得收取任何未標明的費用。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應加強對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指導和管理,維護房地產中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
未列入收費清單的不得收費
市物價局要求,經清理后的收費項目已報經市政府同意,市物價局公布“重慶市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目錄清單”。凡未列入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市場調節價除外),各部門、各單位不得向企業收取。對違反規定的,價格主管部門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查處。
2015年,價格主管部門將按照有關要求和規定,繼續清理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未列入行政審批前置服務的收費一律不得收取;根據情況放開一批競爭充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取消不合理的收費和降低部分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并建立涉企收費制度化、常態化、規范化管理,每年定期向社會公布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