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建自由貿易港獲比特區更特殊政策

2011年12月15日,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改委正式發布《平潭綜合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同意平潭實施全島放開。
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副主任周青松說,規劃指出在通關模式、財稅支持、投資準入、金融保險、對臺合作、土地配套等方面賦予平潭綜合實驗區比經濟特區更加特殊、更加優惠的政策。
12月29日,十余家中央、境外駐閩媒體30多名記者走進正在如火如荼地建設中的平潭綜合實驗區,聚焦宣傳平潭島開放開發的新進展、新成就、新經驗。
周青松副主任在記者采訪時說,中國改革開放30年來,第一個10年看特區發展,第二個10年看浦東發展,第三個10年看渤海灣發展,第四個10年看海西和平潭的發展。我們正在努力把平潭建設成為自由貿易港。
周青松副主任介紹說,平潭計劃在去年完成投資近100億元的基礎上,今年計劃完成投資300億元,1-10月份已累計完成投資238.1億元,占年度投資總額的79.38%,經過努力可完成300億元的年度投資目標,其他指標也保持了持續較快增長。“十二五”期間,平潭開放開發的總投資將超過2500億元,目標是力爭經過5-10年的努力,使平潭綜合實驗區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據悉,按照《規劃》制定的產業發展方向,平潭要積極開展兩岸產業合作,引導臺灣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等高端產業向平潭延伸拓展,加強兩岸在關鍵產業領域和核心技術方面的聯合研發,將平潭建設成為綜合競爭力強、輻射帶動作用大的新興產業基地,促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及周邊地區產業轉型升級。
周青松副主任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通關制度方面,平潭將實施“一線”放寬、“二線”管住、人貨分離、分類管理的管理模式,在條件成熟時實施。
稅收政策方面,將對符合條件的貨物及企業給予稅費減免,包括對平潭企業間貨物交易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在制定產業準入及優惠目錄基礎上,對平潭符合條件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在平潭設立出境開放口岸的前提下,按現行有關規定設立口岸離境免稅店。參照現行廈門大嶝對臺小商品交易市場模式,支持在平潭設立一個臺灣小商品交易市場等。
財政和投資政策方面,中央財政加大轉移支付力度,支持福建省加快平潭綜合實驗區開發建設。中央投資加大對平潭綜合實驗區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結合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后續商談,積極研究放寬臺資市場準入條件和股比限制等政策,支持在平潭綜合實驗區先行先試。
金融政策方面,支持臺灣地區的金融機構在平潭設立經營機構,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平潭設立分支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臺資金融機構根據相關規定在平潭設立合資證券公司、合資基金管理公司,支持平潭綜合實驗區在大陸證券業逐步擴大對臺資開放的過程中先行先試等。
在土地配套政策上,支持平潭綜合實驗區開展土地管理改革綜合試點,積極探索土地管理改革新舉措、新政策。優先保證平潭綜合實驗區開發建設用地,其用地計劃指標由福建省人民政府單列并予以傾斜。此外,允許平潭綜合實驗區按照國家規定合理開發利用海壇島周邊附屬海島及海域,對重大項目用海的圍填海計劃指標給予傾斜。
來源:中國日報福建記者站(記者 胡美東)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