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稱家用汽車三包最快下月出臺
焦點三:消費者退車還要給廠商補償費
【征求意見稿】第二十六條規定,按照本規定更換或者退貨的,消費者應當支付因使用該車所產生的合理使用補償,銷售者依照本規定應當免費更換、退貨的除外。
【激辯】 消費者:也就是兩頭“遭殃”了。廠商:費用可能就幾百元。
對于該條,很多人都不能理解,“如果退換問題車,還要貼點錢,心里不舒服!”省消協秘書長童天武也表示,“如買到了合格產品,意味著不需要任何成本,如買了不合格產品,更換還要補償,消費者豈不是兩頭遭殃?”中間機構認為,對于消費者的潛在損失反過來還應有一些補償。
而汽車經銷商表示,補償費用可能只須消費者出幾百元。
■相關解釋
A、要不要等“三包”出臺再買車?此前買的車也受保護
會上有人士估計,南京家用車保有量已接近80萬輛,還在不斷增多。隨著三包出臺在即,想買車的消費者,是否該等到“三包”出來后再買呢?省消協人士表示,這倒無需多慮,假如今年底汽車“三包”出臺,而在年內已經買車的消費者也將受到規定保護。
B、廠家規定原本高于“三包”的今后咋辦?不能縮短期限
現在有些廠家規定三包期為五年或更長,超過了“三包”意見稿。省消協秘書長童天武說,這樣的廠家自有規定,今后鼓勵繼續保留。經銷商也表示,不太可能調整、縮短原來的自有三包期限。
來源:揚子晚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