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事局服務海西經濟 促進開放開發
2012年,福建海事局緊緊圍繞水上交通安全監管中心工作,堅持安全發展,嚴厲打擊水上交通非法違法行為,維護了轄區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的持續穩定,為海西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海上交通環境,促進了地方的開放開發。
一、主動對接,服務地方開放開發
開展“廈門東南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海事工作研究”和“平潭綜合實驗區海事監管模式研究”課題研究,深入研究福建海事支持保障東南國際航運中心和平潭綜合實驗區建設的具體措施。先后對轄區港口的口岸開放工作進行了調研,了解口岸開放的需求及配套設施建設情況,與沿海地市政府就港口建設、口岸開放、港航規劃等增進雙方合作支持事宜進行廣泛座談交流,在重大戰略上形成共識、海事監管實施上形成共舉、專業技術上提供支持,積極配合地方政府推進相關碼頭的臨時開放工作。與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簽訂了共同推進平潭開放開發戰略合作協議。
二、促進口岸開放,服務外貿經濟發展
加強海事口岸管理,開展羅源灣、東山灣、東吳港、平潭等港口水域口岸開放工作調研,客觀評估形成海事需求,同步促進口岸開放。應對外貿形勢嚴峻的狀況,從海事職能出發提出促進通關便利的四項舉措,提高口岸通關速度。
三、拓展領域,服務現代交通運輸體系建設
針對寧德地區修造船廠多、業務量大的特點,以船檢管理為抓手,逐步理順船舶建造和檢驗的關系,促進當地船舶修造行業的規范化,逐步建立“船東自覺,船廠自律,船檢把關,海事監督”的船舶修造行業管理機制。為煤電油氣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重點運輸船舶開辟綠色通道,保障重點物資運輸船舶安全進出港。全年共保障84艘次LNG船舶和94艘次VLCC(超大型油輪)快速進出,安全運送268.3萬方液化氣和1156萬噸原油。
四、創新思路,服務福建船員產業發展
深入開展船員服務機構和海員外派機構專項檢查活動,重點圍繞機構資質條件保持、服務業務開展情況、合法經營和規范運作、突發事件處置等問題,對轄區全部23家外派機構、29家甲級服務機構、63家乙級服務機構進行全方位檢查,實現檢查覆蓋率100%、缺陷整改率100%的“雙百”目標。(記者 胡美東)
實習編輯:李怡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