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今年推進58項改革 15項為國家要求先行先試
近日,省政府印發2013年深化重點領域改革的實施方案,要求以更大的政治勇氣和智慧,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加強頂層設計和尊重群眾首創精神的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和體制創新的關系、增量改革和存量優化的關系、深化改革和保持穩定的關系,推進一批改革的重點領域和事項,為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提供堅實的體制基礎。
實施方案包括11個重點領域58項改革事項,大致分為四個類別——
國家最近部署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進的改革,共16項,包括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的加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強化農業補貼政策、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等;國務院批轉的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出的促進就業機會公平、提高勞動者職業技能、促進中低收入職工工資合理增長、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加強對困難群體救助和幫扶等各項改革;全國發展和改革工作會議提出的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以及穩步推進“營改增”試點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等。
國家要求我省先行先試的改革,共15項,主要是落實“三規劃兩方案”的改革內容,包括廈門市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平潭建設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示范區、完善海峽藍色經濟試驗區發展的體制機制等改革事項,全面推進泉州市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綜合改革試驗等。
結合省情擬在全省推進的改革,共20項,包括政府工作報告部署的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加大中小微企業幫扶力度、深化“三維”項目對接、大力引進境內外金融機構、深化行政審批改革等改革事項,以及對符合條件的海洋企業和項目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加大農村金融改革力度、推進省級行政機關與所辦(屬)企業脫鉤等。
有條件的地方先行先試的改革,共7項,包括全面推進莆田市城鄉一體化綜合配套改革試驗、泉州市民營經濟發展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創新加快推進廈漳泉大都市區、福州大都市區發展的體制機制;推進石獅市全域城市化試點和晉江市、邵武市、永安市城鎮化工作試點;深化提升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選擇若干人口和經濟總量較大、就業吸納能力較強的鎮開展鎮級市試點;選擇一批跨流域上下游水資源開發利用工程,開展水權交易改革試點;適時推進行政區劃調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