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臺促進文化產業對外開放12條新政
我省近日出臺促進文化產業對外開放的12條政策,旨在提升我省文化產業利用外資水平,促進文化產品和服務走向國際市場,加快推動我省文化產業發展。
這12條政策包括:鼓勵多種經營主體參與對外文化貿易,支持包括個人在內的各類文化出口經營主體參與對外文化貿易活動,并給予相應的資金補貼和支持;鼓勵吸引外商投資文化創意、動漫游戲、文化會展、廣告及工藝美術等福建省重點發展的文化產業;強化閩臺港澳四地文化交流與合作,支持各類對臺文化貿易展會、洽談會,推進與臺灣文化產業技術對接,支持臺灣文化行業協會來閩設立辦事機構等,加強對港澳文化交流合作,構建文化交流渠道和貿易平臺,促進文化產業發展和貿易提升。在加大財稅和金融支持力度方面,支持文化企業在境外進行版權登記、商標注冊、國際通行的資質認證,支持文化企業在境外設立營銷網絡等并給予資金支持,積極落實文化產品出口相關減免稅政策;鼓勵和引導銀行通過開發信貸產品、開拓中間業務、創新擔保方式、完善配套服務等給予對外文化貿易金融支持;出口信用保險機構優化投保手續,擴大支持規模,為文化企業提供快速高效的風險保障、融資便利、資信評估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