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規范駕培學時制 考過科目一三年內禁收"復訓費"
考試不合格駕校不得收取復訓費
實行學時制后,最令廣大學員擔心的就是,學時學滿了,考試沒過關怎么辦?再次進行培訓需要交學費嗎?
針對這一問題,通知規定,對科目考試不合格的學員不安排復訓的,或在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有效期內安排復訓而收取復訓費的駕培機構,經調查屬實的,由轄區運管所責令限期改正;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按要求改正的,停止駕培相關業務的辦理至整改完成。
這也就意味著,只要在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有效期內,也就是參加完科目一考試后三年內,學員科目考試不合格的,駕校要免費為其安排復訓。“目前福州駕培價格相對較高,如果再因考試不合格而向學員增收復訓費,會過度加重學員負擔。”業內人士表示,今年元旦實施的駕考新規規定,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預約次數各不得超過五次,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學員需要重新從科目一開始考試。這項規定已經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駕校的利益,不會出現學員一直考試不合格,駕校無限量進行培訓的情況。
教練員違規可能被列入“黑名單”
除了對復訓費作出明文規定,通知還指出,將加大對違規駕培機構及教練員的處罰力度。
理論教練員不按教學大綱的內容組織上課或敷衍了事,弄虛作假;實操教練員不按教學大綱的內容教學、不隨車教學、收受學員錢財物或復訓費、故意損壞學時系統車載設備;結業考核員在結業考核中故意刁難學員、弄虛作假、營私舞弊、未按規定進行結業考核等行為,都被視作違規行為。
對存在上述現象的教練員,經調查屬實后,由轄區運管所責令限期改正;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按要求改正的,列入“黑名單”暫停教學工作,情節特別惡劣的上報省運管局取消教練員資格。(記者常詩純)
實習編輯:于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