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屬事業單位面試發布新規,嚴控評委比例和面試時間
今后我省事業單位招考,面試評分、亮分等環節都要在考生在場的情況下進行。昨日,省公務員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工作的通知》(下簡稱《規范》),要求規范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面試工作。
記者了解到,近年的事業單位面試規范,是按照2011年3月23日公布的《福建省人事考試通用規范》執行的。和新規范相比,主要有四大變化:
變化一:面試方式更多樣
省屬事業單位招聘的面試,今后鼓勵結合行業特點,采用多種形式進行,如答辯(結構化面談)、實踐操作(演示)、情景模擬、小組集體討論等方式。
此前,省屬事業單位招聘的面試,絕大多數只是單純意義的“面談”。
變化二:招聘單位評委不得超總數1/3
面試的評委小組將根據需要分設綜合類評委組、專業類評委組,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領導和有關專技人員、管理人員組成,一般為5~9人單數,招聘單位評委不得超過評委總數的1/3,其他評委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選派。評委人選一般應事先確定2倍以上人數,于面試前一天或當天隨機抽出。評委小組應具有合理的專業、年齡、性別結構,評委確定后要嚴格保密。
在此之前的《福建省人事考試通用規范》中只要求面試考官小組由7人以上的單數組成,應具有合理的年齡、性別、職業、專業等結構,并未對考官的具體組成等做詳細的規定。
變化三:嚴控面試時間
根據《規范》,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應不遲于面試前2天,采取電話、網絡或短信等方式通知面試人選??忌纸M和出場順序應采取臨時抽簽的辦法確定。使用統一試題的,必須遵守統一的面試時間。面試所需時間視面試方法而定,采用結構化面試(即答辯)的,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
而此前,人事考試中的面試環節并沒有對面試時間進行強制規定。
變化四:現場打分更透明
根據《規范》,面試過程中的評分、亮分、記分、統分和宣布成績(一般采用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平均分)應在考生在場時進行。面試成績應經評委小組組長和現場監督人員簽字確認。
在此前的通用規范中,只規定面試成績應當場向報考者公布,面試結果應在當次面試結束后第二天及時通知報考者,并未詳細指出所有的評分、亮分等環節都必須透明。(記者陳昕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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