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體中心資源遭占用 公共資源為何不姓“公”

原標題:公共資源為什么不姓“公”
福建奧林匹克體育中心主館外的商家位置指示牌,中心場館除用作辦公外,基本已經出租給社會企業和個人。
不少讀者近日致電本報提出:省奧林匹克體育中心內,游泳館、乒乓球館和網球館等設施長期對市民收費,體育場館租賃給商家開辦會所、商店甚至是餐館。體育場所是社會公共資源,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
26日,記者采訪了省奧體中心相關負責人。
市民:
這邊場地好,可是收費貴
26日上午,陽光明媚,氣候宜人。在省體中心一小型公園內,市民劉女士正與女兒做游戲。
“這里只來過兩次,女兒喜歡蕩秋千,家里附近沒有?!眲⑴空f,奧林匹克體育中心其實對她個人吸引力不大,因為“這里除了跑步,其他什么項目都要錢”。她還表示,自己喜歡打網球,可惜這邊場地雖好,但收費很貴。
記者觀察發現,事實的確如劉女士所說,網球館、乒乓球館和游泳館等熱門場所都有明確的收費標準。真正對外免費開放的,只有供市民散步休閑的跑道、露天廣場以及室外籃球場。
一些場館的收費甚至讓市民望洋興嘆。記者在網球館工作人員咨詢收費標準時,工作人員建議記者最好辦會員卡,只需繳納3000、5000或10000元,存得越多,折扣越大,如果是普通市民前來消費,每小時收費100元。
除場館收費貴令市民不滿外,館內空間租給公司和個人經商也引起了市民的議論。劉女士告訴記者,第一次帶女兒來體育中心時,感覺像是走進了一個商業廣場。
“體育場館里面竟然還有賓館、飯店、服裝店和各種休閑會所,一開始還以為是城市綜合中心呢。”劉女士說,這種情況真有些不可思議。
管理單位:
沒有撥款,只能自主經營
國家經費修建的體育場館,能否拿來出租或者收費經營?記者就這個問題采訪了福建省奧體中心辦公室主任鄧志勇。
“將奧體中心場館出租給市民開店經營,確實于理不合?!编囍居抡f,“但是場館內設施需要維護更新,中心233名職工發工資,也需要錢。奧體中心是體育局下屬的單位,從1997年以來,就沒有任何經費,都是自收自支?!?/p>
鄧志勇表示,目前在中心租賃場館經商的企業和個人近70戶,出租前都嚴格要求企業不能損壞或者改變場館設施及建筑結構。
“體育設施建設容易維護難。國家投巨資建設完畢后,以后的維護全由中心負責,但是這些地方設施容易老化損壞,維護成本巨大?!编囍居抡f,“將場館出租在全國是個普遍現象,即便是‘鳥巢’也不例外?!?/p>
鄧志勇還表示,乒乓球、游泳館等地方對外收費標準是經物價部門批準過的,由此可證明不是亂收費。
“上級主管單位不斷強調要盡量滿足群眾的健身需求,我們也正在努力。但是如果沒有錢,就什么也做不成?!编囍居抡f,中心最近幾年向市民開放的免費活動領域越來越多,綠化等建設越來越好,這都是通過經營之后,有資金運作的結果。
鄧志勇表示,中心今年還將投資70萬元在體育館的西側建五人制足球場,并繼續做好綠化,資金來源就是出租場館的收入。
專家:
收支及時公示,做到公正透明
就這一現象,記者隨后采訪了福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葉先寶和福建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張鈴棗。
葉先寶副院長表示,城市公共設施如何合理管理這一問題的確值得關注。他同時強調,不僅是體育館,包括公園、社區公共場所、城市道路等,都存在類似的問題。“在過去特定的歷史時期,或許國家允許管理單位經營公共資源,因此也會幫忙制定收費標準,但是,隨著條件的變化,過去合理的不代表現在同樣合理”。
張鈴棗表示,依照慣例,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的維護與建設應該是有國家撥款支持的,只是具體數額多少,是否存在資金缺口,這需要可信的數據支持。
針對體育中心的說法,要依靠70多戶商家的租金和幾個場館的自主經營來解決數百職工的工資,還要拿出大筆資金繼續投資改善市民健身環境,這讓張教授感覺難以置信。
“奧林匹克中心應當及時向市民公布每年的經營性收入,并且公布每年的各項支出,這樣,才能有效打消市民心中的疑慮?!睆堚彈椪f。
在采訪過程中,記者四次向鄧志勇咨詢中心的場館租金收入及維護建設場館的花費等問題,均以“不了解財務、人不在、需要領導研究”等理由婉拒。(記者 黃云峰)
實習編輯:段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