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海峽論壇惠臺政策密集發布 多項涉及福建
其他惠臺政策摘要
增加遼寧、安徽、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貴州、云南、陜西11個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為在大陸的臺灣居民換發、補發5年有效臺胞證;
實施60周歲(含)以上大陸居民在居住地就近提交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
實施大陸居民在居住地提交換發、補發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以及申請再次赴臺相同種類的簽注;
增加通信、出版、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管理咨詢師、假肢與矯形器制作師、地震安全評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注冊驗船師、注冊設備監理師、注冊計量師等10類(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向臺灣居民開放;
支持在大陸高校畢業的臺生自主創業,對臺生在畢業學年內參加創業培訓的,可比照當地大陸高校畢業生相關規定,享受相應培訓補貼;
擬就認可和執行臺灣地區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出具的民事調解書發布司法解釋;
允許臺灣居民參加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同意兩岸互設驗船機構或辦事處,開展船舶營運檢驗和建造檢驗,為兩岸船東提供便利的技術檢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