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學車遭遇“騙子教練” 涉及金額近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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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沒蓋章 練車沒協議
鄭小姐說,選擇他是因為熟人介紹。“有一個同事的老公找李教練學車,我想有熟人做伴一起學車比較方便,就報了名。”她解釋。
去年9月30日,鄭小姐和同事共5個人,在李教練的帶領下到車管所體檢,做報名前的準備,每人一次性給了李教練5500元,比市面價低了大約500元。
按照駕校普遍做法,學車的錢是分兩次給。“當時李教練說,一次性給就便宜一點。”鄭小姐記得。
然而昨天導報記者才注意到,李教練給鄭小姐開的收據上沒有公司的公章,只有個人簽名,而且沒有和鄭小姐簽訂培訓協議。“我們以為去車管所體檢,就算已經生效了。”鄭小姐說。可是到了最近她才得知,她的檔案沒有被上報到車管所。
場地租來的 雇人不給錢
在被騙的數十名學員中,小邱算是比較特殊的一個,因為李教練是她老公的小學同學,沒想到報名到現在足足一年零八個月了,她也只考了科目一。
2011年10月份,小邱報名學車,當天李教練帶她去位于黃厝的駕校看了一下。“挺正規,挺大,又在島內,就放心了。”她說。不過,教她學車的并不是李教練,而是一名叫小葉的教練,是李教練聘請的。
2012年1月,小邱參加了理論考試。此后,盡管她經常練車,卻都沒有被安排去參加科目二考試。再后來,連車子都沒辦法練。“我后來了解到,李教練沒有給小葉發工資,所以小葉不干了。”小邱說。
此外,等到出事之后,很多學員才知道駕校訓練場原來是李教練找其他駕校轉租而來的。
涉事駕校 正做善后處理
給的收據是個人的,場地是轉租的,教練是聘請的,這個“李教練”到底是何方人物?
鄭小姐告訴導報記者,在去車管所體檢的時候,她看到學員表格上填寫的駕校名稱叫“群發駕校”。
昨天,導報記者找到群發駕校負責人王女士。“我們上個月已經把他開除了。”王女士說。不過導報記者從市運管處培訓管理科了解到,李教練持有教練從業資格證。
既然自己是教練,為何還要雇其他教練?王女士解釋,因為李教練找群發租了兩部車,自己當“小老板”,租期兩年。對此,市運管處培訓管理科林科長指出,“這種把車輛‘承包’出去的做法是違反規定的”。
目前,群發駕校正在為此處理學員的善后問題。“已經在我們網內報名的學員,我們就算自己掏錢,也會安排他們考試。”王女士反省其中的“得不償失”——李教練不僅欠他們11.9萬元的租金,還讓駕校名譽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