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課老師懷孕8個月被辭退 小學造假補簽勞動合同
反映
懷孕期間被辭退
校方說“要告就告”
調查
校長承認3份勞動合同
是當天補簽的
措施
區教育局將檢查學校聘用編外老師情況
懷孕八個月,代課老師被“炒魷魚”?
市糾風辦介入調查,高殿中心小學矢口否認,且造假補簽勞動合同,已被責令整改
法規鏈接
《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