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A股最貴離婚 納川股份董事長離婚妻子分走5億股權
分割一半股權仍有實際控制權
陳志江,平時戴一副眼鏡,是位斯文的“帥哥”董事長。“他很低調,是福建泉港人。”曾經到納川股份考察的券商分析師黃先生告訴記者,納川董事長婚變,分手費5億也讓資本市場一陣“躁動”。
婚變后,會不會影響公司業績以及股價,這是許多福建股民關心的話題。納川股份證券部工作人員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陳董分出一半股權后,為保證公司股權穩定,已與公司第四大股東、副董事長、總經理劉榮旋簽署一致行動協議,持有公司現有股本總額28.362%的表決權,共同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而劉榮旋持有公司1365萬股股票,占公司現有股本總額的6.527%。公司第五大股東劉炳輝(現持有公司1190萬股,占股本總額的5.69%)也委托劉榮旋代為行使股東權利,這樣陳志江和劉榮旋就持有公司股本28.362%的表決權。
得到5億股權后,前妻張曉櫻會否在二級市場減持股票?納川股份證券代表徐女士告訴記者,張曉櫻目前持有的是限售股,要等明年4月才能解禁,而此后會不會減持,據她接觸后了解到,減持意愿較小。
A股市場不少“夫妻公司”
在“家丑不可外揚”的傳統觀念影響下,2471家A股上市公司涉及離婚的公告和報道并不多見,累計不足20家。夫妻檔上市公司是A股的一道風景,如福建的安妮股份,董事長張杰是老公,副董事長林旭曦是妻子,兩人均有持股。
我省證券維權律師王建徽認為,如果“夫妻”共同創業都擁有股權,一旦出現雙方離婚情況,涉及股權分割,最好進行公示,因為這將直接影響到股民的投資判斷。我國現行法律只對上市公司高管在婚姻關系變動導致股權變更后要求進行信息披露,對公司高管婚變發生后股權未發生變更的情況沒有進行規定。
王建徽說,“夫妻”屬于法律上的關聯人,如果共同創業都擁有股權,一旦出現雙方離婚情況,上市公司必須及時公示。控股股東如果在離婚時涉及股權分割,也應公示,因為這將直接影響到股民的利益。
陳志江1967年出生,燕山大學機械系機械流體傳動與控制專業碩士研究生,1992年9月起任廈門港務局設備管理工程師,后赴美。2003年創辦納川股份,2010年,主營管材的納川登陸創業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