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游變“機場游”?游客是否該“為臺風買單”
漳州龍海的蔡女士,一家三口原本計劃國慶去浙江省普陀山游玩,不承想,一場“菲特”臺風,讓所有行程“泡湯”,而機票錢也因此打了水漂。“這些損失,該由誰承擔?”昨日,蔡女士撥打導報漳州新聞熱線0596-2056315咨詢。
游客:機票不能改簽,損失要游客承擔
9月16日,蔡女士與漳州青年旅行社龍海分公司簽訂了10月5日至7日普陀山的行程。“9月30日‘菲特’形成,我就一直關注著,10月3日眼看臺風要來,我給旅行社打電話,對方說不會有影響。”蔡女士說。
4日,看到電視里臺風的報道,蔡女士再次致電旅行社詢問行程是否有變,“對方告訴我們,舟山5日、6日是陣雨,7日是晴天,我們聽了,好像是我們大驚小怪一樣”。
出發當天,蔡女士還特地查看了普陀山信息網。上面說,朱家尖到普陀山的飛機下午可能會停航,她又一次打電話給旅行社。“旅行社還是告訴我們,臺風都是報得很大,實際很小,我們也就放心了。”
可到了當天中午12點30分,旅行社給蔡女士打電話說,普陀山可能會停航,要取消行程,“旅行社說機票已經開出,如果退票要付50%的手續費,不退的話,只能去舟山機場兩日游了”。
當下,蔡女士提出要延期,旅行社卻說,團隊票只能退不能改簽,機票損失要由蔡女士自行承擔。“旅行合同里有提到,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額退還旅游費用。”蔡女士質疑,“既然條款是這么寫,為什么機票的損失全部由我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