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居民可免費享12項公共衛生服務
今后,我省城鄉居民均可免費享受12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昨日來自省衛生廳的消息,由省衛生廳、省財政廳聯合制定的《2013年度福建省城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正式在全省實施,城鄉居民凡是涉及兒童、孕產婦、老年人及高血壓病、2型糖尿病、精神疾病患者等健康管理,都可到所在轄區內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等免費接受服務。
據了解,此次我省確定12項城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主要包括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壓病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與處置、衛生監督協管、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等12項。(海峽導報駐福州記者 楊文)
實習編輯 艾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