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紀委干部騙財騙色 相處5個月騙走4萬多元
東南網3月1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曾毓慧 通訊員 林泳平 高宏) 80后男子自稱是紀委干部,對女網友展開追求攻勢,同居之后又以各種理由“借款”,在相處的5個月時間里,先后騙走4萬多元。
昨日,據思明區檢察院檢察官介紹,去年10月份,年輕女子小欣(化名)在一個社交QQ群里發布招募義工信息時,80后男子李某很快就聯系過來,說自愿當義工。認識之后,李某自稱,父親在世時是東北某部隊領導,生前追隨一名聲名顯赫的大領導,而自己原先在吉林某紀檢部門工作。前幾年,自己停薪留職到海南做生意,這陣子剛剛借調到福建省紀委工作。而且,李某稱還有一個“老大哥”是中紀委的,正準備在廈門紀檢里成立一個副處級的部門,再過幾天,省里就要宣布任命他為該部門的領導。
在認識1個多月之后,李某就對小欣展開了追求攻勢,小欣也是被李某的花言巧語迷惑了,兩人很快就同居了,住在小欣的住處。沒料到,在隨后的幾個月里,李某接連數次編造各種理由向小欣“緊急借款”。直至今年2月初,小欣終于識破了李某的真面目并報警處理;2月4日,李某被警方抓獲。
經依法偵查查明,李某多次以各種理由詐騙小欣錢款合計41000元。近日,李某被思明區檢察院批準逮捕。經查,李某只有初中文化,而且,早在2004年,李某就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思明檢察官提醒,網絡交友需謹慎,尤其是涉及到借款,更要慎之又慎。
騙錢招數
查案時招惹官員
2014年11月底,李某火急火燎地對小欣說,他查案時查到廈門一個“大官”,這位大官很惱火,為了銷毀證據,竟然雇人跑到李某的住所洗劫一空,就連6000元公款也被劫走了。李某說了,丟了公款是麻煩事,于是向小欣“借”了6000元歸還公款。
單位統一換手機
2014年12月底,李某對小欣說,出于工作需要,單位要統一更換蘋果6手機,他要買2臺,需要12000元,但是單位很快就能報銷這筆費用。
借2000元交房租
今年2月1日,李某突然說,自己在同安的一處租房到期了,房東催交房租,又讓小欣匯款了2000元救急。
花錢進事業編制
今年2月初,李某對小欣說,自己認識廈門電信的老總,剛好電信有5個內定的事業編制名額,只要準備3萬元打點關系,“這事就能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