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信號消失求救無門 是否構成消費侵權?
《“消失”的手機信號》系列報道之五
信號消失求救無門 是否構成消費侵權?
3月11日11點52分,在福州倉山區欣隆盛世小區二期停車場,記者現場測試移動通信手機,信號顯示為零。
東南網3月19日訊(本網見習記者林杰)東南網推出《“消失”的手機信號》系列報道2個多月來,引起廣大網友的熱烈討論,網友們以各種方式,反饋自己的手機在停車場、電梯、高層住宅、高山、隧道等信號盲區帶來的不適。除了反應信號不穩給生活帶來不便或潛在危險外,交了錢沒享受到相應的服務,也是反饋的問題之一。作為手機通信服務的消費者,“消失”的手機信號能不能維權?該怎么維權?
日前,記者就手機信號“任性”消失帶來的權益受損問題從線上到線下采訪網友及市民,有一部分受訪者表示自己有此經歷,還有一部分表示有此擔憂,但不知道如何面對。
信號遇盲區,求救受阻
福州網友“min”通過網絡投訴平臺留言:福州倉山區石巖路33號欣隆盛世二期小區的通信信號不佳,尤其在地庫與電梯,更是一點信號都沒有!3月11日上午,記者來到倉山區欣隆盛世二期小區。步入半封閉的商業街通道,記者發現,手機信號已經開始不穩定;到了地下停車場,從入口往里幾十米距離,記者的移動通信手機信號逐漸“任性”消失,直至顯示“無服務”,電話也撥不出。
記者在街上隨機采訪市民。省直某單位的吳先生說,在停車場有遭遇過接到單位緊急電話后信號突然中斷的情況,“還好不是遇到事故,不然求救無門”。記者多方調查發現,因為手機信號消失導致延誤求救時間的事件多發生在電梯間。公司在泉州市豐澤區泉秀路虹景商城7層的林先生,兩年前就遇到過一起電梯事故。“剛到5層,電梯不動了,掛機電話用不了,手機又沒信號,后來想起有監控。”林先生說,他那天是靠著對監控揮手才引起物業人員注意,得到救援。
信號維權,舉證有點難
消費者購買了手機卡,有些地方手機卻沒信號,他的合法權益是否被侵犯?對此,福建凱峰律師事務所的陳林律師表示,針對手機信號盲區的投訴維權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深山老林、隧道山洞等特殊場所,發起投訴的話,取證會比較難。”陳律師說,“如果是在停車場、電梯等本應覆蓋信號的常規場所出現故障,可視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權。不過,截至目前,我們律師所還沒遇到過這樣的維權案例。如果有發現的話,我個人認為會出現舉證問題。”
關于信號盲區維權問題,省消委會投訴部主任段建平告訴記者,目前電信服務類的投訴案件主要集中在通信套餐收費、售后服務等方面,因為手機遭遇信號盲區帶來的投訴比較少。如果消費者為此進行維權的話,會涉及到賠償問題,“由于不是直接損害,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現在的通信有多重方式,有電信、聯通、移動等,不是單一的方式,具體情況要根據調查取證才能論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