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租金滯納金上千萬元 海滄動物園被判半年內搬遷
判決:動物園歸還土地
近日,廈門中院作出判決,要求廈門七彩谷公司支付拖欠的8883333元,并支付滯納金8883333元。
法官指出,根據租賃合同約定,承租方向出租方繳納租金為其根本義務。但是,七彩谷公司經多方催收,至今沒有向海滄管委會支付任何租金,七彩谷公司的該行為屬嚴重的根本性違約。
法院判決認為,七彩谷公司的違約行為,已嚴重影響了海滄管委會實現其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利益,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繼續維持合同關系已無必要,海滄管委會有權解除合同。
因此,法院判決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及滯納金,同時還要在6個月內搬遷,并將土地歸還給海滄管委會。
疑問
園里動物咋辦?
在法庭上,七彩谷公司提出,廈門海滄野生動物園還有些動物,即使要求其歸還土地,也不能讓這些動物“無家可歸”。
據悉,這些動物,一部分是海滄動物園自己的,也有部分是租賃的。在園方提供的一份“廈門海滄野生動物園動物明細表”中,共有54種動物,其中有東北虎6只、平頂猴11只、丹頂鶴1只、梅花鹿23只、蟒蛇6條、白虎2只,均屬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還有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省重點保護動物和一般保護動物等。
對此,法院認為,在合同解除后,七彩谷公司理應將訟爭土地歸還海滄管委會。但是,鑒于動物園內尚存部分國家級保護動物,而且,海滄管委會也沒有證據證明七彩谷公司在合同解除后有地方搬遷,兼顧本案合同租賃期限即將屆滿,七彩谷公司也應積極尋找地方搬遷。因此,法院酌定給予七彩谷公司6個月的搬遷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