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寶金:立法保障生態文明建設
3月7日,全國人大代表、中共福建省南平市委副書記、南平市市長林寶金在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福建代表團審議時建議,進一步用法制建設保障生態文明建設,通過立法手段來加強對生態保護行為的激勵,建立多元化的生態補償機制,強化生態保護的正面導向,充分調動全社會生態保護的積極性,共同建設生態文明的美麗家園。
林寶金說,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生態文明建設關系人民生活,關乎民族未來,要下決心用硬措施完成生態文明保護。今年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的立法規劃(68件)中,就有11項涉及生態文明建設。 未來生態文明建設的制度化、法制化將進一步健全。
林寶金表示,福建在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的探索已經取得初步的成效。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擔任省長時,就提出建設生態省。2013年,福建省委省政府又提出建設全國生態文明示范區,努力實現“百姓富、生態美”的有機統一。目前,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65.95%,持續領跑全國,水、大氣等生態指標保持全優。
林寶金說,南平市地處閩江上游,是我國南方重要的林區,是福建的生態屏障。一直以來,南平堅持“綠色發展走新路”,對產業發展做了較大的調整,將原來的21個產業調整成重點發展食品加工、旅游、生物醫藥、文化創意等九大綠色產業;限制發展礦產開發、冶煉、重化工業和木材加工業發展,兩年來共關停了礦產開發企業20多家,小木材加工企業480多家,沒有新批一個礦產開發項目,沒上一家新的重化工業企業,否決了81個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的項目。
“由于產業發展與生態政策相一致,南平的生態質量提高了,環境質量優秀,城鄉更加宜居,產業更有競爭力,招商引資也更加容易。2013年,在16項主要經濟指標中,南平有9個指標排在福建省的前三名。雖然這里有南平經濟總量小的因素,但是更說明了走綠色發展的道路是正確的。”林寶金說。
林寶金也提出,現行國家政策法律對保護生態環境和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激勵機制和正面導向還不夠明顯。從“誰保護、誰受益”來看,對保護者的補償不夠到位。以造林計劃為例,種植生態公益林的成本與收益不成正比。目前,國家按每年每畝17元進行補償,但是農民經營商品林,每畝每年可達200元左右,即便是荒山荒地,每年的租金也可達30多元。從“誰受益、誰補償”來看,因為缺乏規范的補償機制和指標體系,上下游之間難以協商,補償不到位,存在著上游地區向下游受益地區“乞討”的感覺。從“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來看,為了治理污染嚴重、破壞嚴重的地區,國家往往向這些地區傾斜人財物,這可以理解,但會造成一種誤解,是不是“保護的地區受益少,污染的地區獲益多”。
林寶金說,這些問題是發展中不可逾越的困難,部分原因是執法不到位,還有部分原因是法制建設不夠完善。“現有法律法規對資源、環境破壞的行為作出處罰的比較多,也比較明確;對保護生態的規定比較少,對它們的激勵的規定更少,而且比較不具體,比較難以落實。”林寶金說。
因此,林寶金建議,進一步用法制建設保障生態文明建設,通過立法手段加強對生態保護行為的激勵,建立多元化的生態補償機制,強化生態保護的正面導向,充分調動全社會生態保護的積極性,共同建設生態文明的美麗家園。(記者 胡美東 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