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花樣不斷翻新的規避執行招術,昨天廣東省高院召開反規避執行專項活動新聞發布會,曝光400名超級“老賴”。
在這些老賴名單中,不乏實力較強的單位,僅房地產公司就有10多家,甚至還有一些銀行金融機構和政府機關的老賴,如中國農業銀行湖南省藍山縣支行、花都區體育局等。
“老賴”擺宴嫁女被拘留
4月21日夜晚,“老賴”任某經歷了悲喜兩重天。
2005年,任某的丈夫欠下他人22萬元債務。判決后,法院無法尋找到可執行財產。
根據今年3月份廣東高院下發的《反規避執行專項活動實施方案》,法院于今年4月15日向任某等人發出了限制高消費令,要求他們不得在星級以上的賓館、酒店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可沒想到,任某竟然頂風作案,4月21日晚,任某嫁女,在佛山市福盈酒家大宴賓客,被接到舉報的執行法官逮個正著。法官當場對其宣布了拘留決定。面對“從天而降”的執行法官,任某在親朋好友面前丟盡了臉。
跟法院“躲貓貓”規避執行
像任某這樣故意規避法院執行的“老賴”大有人在。昨天,廣東高院在新聞發布會上還公布了全省各地市上報的16宗典型案例。
據廣東高院新聞發言人戴佛明介紹,所謂的“規避執行”是指負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給付義務的當事人、或對生效法律文書負有協助義務的其他人,采取轉移、隱匿財產或為財產給付設置障礙等方式,造成被執行人難找,可執行財產難尋,應執行財產難動,以達到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行為。
廣東高院執行局副局長胡志超說,當前“老賴”規避執行的方式很多,手段越來越隱蔽。最常見的是“難還之債,一走了之”。走之前能賣的賣,不能賣的轉(如:轉到其大舅子、小姨子名下)、不能轉的離(如:假離婚),導致執行程序中,執行法院要么找不到人,要么找到人但找不到財產,以“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對抗執行;一些企業甚至在訴訟階段就已經人去樓空,實際負責人另開新公司,照樣歌舞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