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公開查處違法球場,為何仍有“漏網之魚”
此次十一部委整治的對象包括:《通知》印發前(即2004年以前——記者注)未按規定履行立項、規劃、用地和環境影響評價等建設審批手續建設的高爾夫球場;《通知》印發后開工建設的高爾夫球場。“所有球場一律不得占用耕地、天然林和國家級公益林地,占用耕地、林地的必須全部退出,盡快進行復耕和恢復森林植被。”如果有球場在此次徹查中隱瞞不報,“一經檢查發現,一律予以取締”。
那么此前國土資源部公布查處的違法高爾夫球場,現在都已經恢復耕地、林地了嗎?中國青年報記者逐一核實了近年來國土資源部官方網站上公布的每季度處理案件公報,發現仍有“漏網之魚”。
在《2010年第四季度掛牌督辦案件處理情況》中,國土資源部掛牌督辦了“湖南省郴州小埠古村生態園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違法占地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案”。
《處理情況》中介紹,2010年3月,郴州小埠古村生態園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以建設小埠生態園為名,違法占地、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在國土部門要求整改后拒不停工,“北湖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未及時有效制止、查處,8月建成9洞高爾夫球場,9月擴建成18洞高爾夫球場并開始試營業。實際占地1631.77畝,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但中國青年報記者日前致電湖南省郴州小埠古村生態園,該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球場仍在。
記者問:“我和朋友想去打球,請問你們有高爾夫球場嗎?”工作人員說:“我們這邊還沒有開業,現在還沒定時間。您是怎么知道我們這個球場的?”此后工作人員又再三表示:“還沒開業,開業再通知你,行么?”“你們那邊有球場吧?”記者再次確認。工作人員肯定地說:“有。”
據《處理情況》介紹:“郴州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已責令小埠古村生態園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限期拆除違法占用1631.77畝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并處罰款530萬元。目前,高爾夫球場的球道、果嶺、發球臺、沙坑已消除,球洞已填平。”
中國青年報記者隨后致電分管郴州市國土局北湖分局,工作人員說:“具體情況我不清楚,你應該去問北湖分局執法隊。”記者撥通了執法隊電話,一位中年男子接了電話。但當記者說明情況后,此人就說:“隊長出去了,副隊長和隊員都不在。我不是國土局工作人員,是別的單位來這里辦事的。”
國土資源部公布,僅2011年上半年,部委12336違法舉報中心接到涉及違法占地、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的違法違規線索34個,比去年同期上升31%。2011年7月12日,國土資源部召開上半年掛牌督辦違法違規案件新聞發布會,通報了8起國土資源領域違法違規案件查處情況,同時公布5起掛牌督辦案件。在這13起違規案件中,有3起涉及高爾夫球場。
“從項目建設情況看,去年同期多舉報已建成項目,今年上半年的舉報線索多涉及在建項目或雖未建成,但以高爾夫球場進行宣傳的項目。從地域分布看,去年同期的舉報線索多集中在沿海地區,今年上半年則涉及東、中、西部17個省(市),范圍明顯擴大。”
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局長李建勤表示,下一步,將嚴肅查處違法批地、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對新建的高爾夫球場“新建一起,查處一起”。(記者 莊慶鴻 實習生 梅軼竹 黃麥子)
來源:中國青年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