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期一天的廣州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今日召開。會議聽取審議了《關于廣州市2012年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十件民生實事全部兌現
《報告》顯示,2012年,廣州市本級一般預算總收入1009.28億元,總支出936.38億元,年終結余72.90億元;政府性基金總收入374.66億元,總支出250.23億元,年終結余124.43億元,實現財政收支平衡。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加大了民生和重點項目支出,民生和各項公共事業投入387.60億元,占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的75.38%,十件民生實事全部兌現。
另外,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對上年審計查出的問題進行了整改,涉及應上繳財政1.37億元,已上繳財政1.14億元。而且對于具體的整改情況,廣州市審計局已于2013年6月25日向市人大常委會提交了專題報告。
市法院應繳未繳收入近2000萬
廣州市審計局對市發展改革委、司法局、外經貿局、城管委、物價局、林業和園林局、質監局、法院、檢察院共9個部門進行了審計,延伸審計31個屬下預算單位。
審計發現的問題主要是支出超預算、非稅收入未上繳、應繳未繳收入、現金管理存在漏洞、虛列支出等八個方面。
其中,廣州市城管委及屬下2個單位在28個項目列支了不屬于預算批復或超出預算的費用,涉及金額785.30萬元;廣州市法院未按規定將住房基金1923.06萬元繳入財政專戶;市外經貿局已完成項目結余資金951.94萬元未上繳市財政。
扶貧專項資金未按時撥付
廣州市審計局對廣州市本級農村扶貧(北部山區鎮扶貧)開發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發現有2個縣級市財政局收到廣州市扶貧資金合計15320萬元未按規定時限撥付到鎮財政所。
另外,有1個縣級市的4個鎮未按規定對130個使用鎮建設資金立項的基建項目進行概算評審,總投資合計14486.79萬元(其中扶貧資金9136.8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