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鄭鄂作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此外,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鄭鄂作了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報告中公布了2014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的相關數據:全省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121.99萬件,其中新收各類案件112.76萬件,辦結109.61萬件,比2013年分別增長10.36%和9.18%。
全省法院共受理各類刑事案件12.25萬件,審結11.49萬件,同比分別增長13.64%和11.92%。判處罪犯12.78萬人,同比增長5.54%。依法從嚴懲處危害國家安全、暴力恐怖、黑社會性質組織等嚴重刑事犯罪一審案件3.23萬件,審結故意殺人、搶劫、綁架等暴力犯罪一審案件1.06萬件,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占30.65%。審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網絡詐騙、污染環境等一審案件7267件。
嚴懲職務犯罪,審結貪污賄賂、瀆職等一審案件1825件,判處罪犯1857人,同比分別增長21.18%和9.95%。其中,依法審理了深圳市政協原副主席黃志光受賄案。
鄭鄂在報告中提到,發揮廣東破產審判在全國的引領示范作用,指導并推動了全國首個破產管理人自治組織在廣州成立,茂名中院等4各法院成為全國破產審判試點法院。另外,深圳法院及深圳檢查機關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建立專業化審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