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上午,廣東省海上搜救中心領導成員會議在廣州市召開。會議總結了2012年全省海上搜救工作,并對2013年的工作做出部署,廣州軍區,省經信委、省公安廳、廣東海事局等26個成員單位參加了會議,副省長、省海上搜救中心主任劉志庚同志出席會議并講話。
劉志庚副省長指出,做好海上搜救工作,確保海上作業、海上運輸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是建設海洋經濟強省、推動安全發展的重要內容。2012年,省海上搜救中心實現了機構移交的平穩過渡,妥善處置了“南方6號”客滾輪擱淺、“雅典娜”化學品船沉沒、“粵電漁53018”漁船遇險等重特大海上突發事件,為預防和減少海上險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海上搜救和保障工作還存在搜救法規不健全、搜救經費得不到有效落實、專業救助力量不足等問題。全省各級、各有關部門一定要充分認識做好海上搜救工作的重要性,創新搜救管理模式,提高搜救質量,不斷提高我省海上搜救整體水平。下一步,要重點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著力抓好海上安全監管重點對象、重點水域、重點時段專項整治。二是著力加強漁業船舶海上安全事故防范,嚴厲打擊非法載客行為,從源頭上防范海洋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三是著力提高綜合協調指揮能力。各成員單位之間要加強溝通、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在搜救行動中服從省搜救中心的組織、協調和指揮,提高整體搜救效能。四是著力抓好海上搜救應急資金保障,確保海上搜救應急資金足額到位。五是著力加強海上搜救隊伍建設,加快完善以專業力量為主,社會力量為輔的海上救援隊伍體系。
據廣東省海上搜救中心常務副主任、廣東海事局局長梁建偉介紹,廣東海域屬南中國海,海況復雜,海上船舶事故較多。特別是隨著近年來我省海洋漁業、海洋能源、海上交通運輸、海上旅游業的加快發展,海上搜救任務日益繁重,加上近年極端天氣頻繁,對預警預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2年,按照“預防為主,防救結合”的原則,省海上搜救中心積極履行國際海上搜救公約規定的義務,不斷加強組織、協調和指揮能力,省海上搜救中心值班室共接報各類海(水)上報警事件545宗,海上遇險人員3260人,成功救起海上遇險生還者3161人,同比增加50.4%,搜救成功率為97%。協調組織派出參與救助船舶1502艘次,救助飛機92架次,較好地完成了“兩防一救”的任務,廣東海上應急搜救處置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為構建“幸福廣東”做出了積極的貢獻。(記者 李文芳 通訊員 溫光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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