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夢都沒想到,我一個犯人還能像正常人一樣領取到結婚證,解決孩子的入戶和上學問題,真心的感謝檢察室的同志,是他們幫了我們家庭解決了大難題,也幫我彌補了對妻子及兒子的愧疚。我愧對社會、愧對妻子和兒子,我一定好好改造,好好贖罪,爭取早點回歸社會,以后也絕不會再干違法犯罪的事了。”近日,在押人員謝某國在汕頭市檢察院駐市看守所檢察室的幫助下,與妻子謝某在該市龍湖區行政服務中心婚姻登記處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當他拿到結婚證后激動地向駐所檢察干警表達了上述真誠的感謝和深深的懺悔。
今年國慶節后上班的第一天,汕頭市檢察院駐市看守所檢察室接到一封在押人員家屬謝某寄來的信,稱她原與在押人員謝某國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兒子,今年已兩歲多,但由于雙方當時均未達到法定的結婚年齡而沒有登記結婚,丈夫謝某國去年因犯尋釁滋事罪被拘押于市看守所至今。因沒有結婚證,小孩出生后無法辦理入戶手續,今后入學也成問題,請駐所檢察室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幫助他們解決婚姻登記問題。
汕頭市檢查院駐所檢察干警對來信高度重視,馬上調取在押人員謝某國的資料;了解到其已被市中級法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正準備投送有關監獄執行。經提問在押人員謝某國,證實其妻子所反映的情況屬實,也是謝某國心中一直焦慮的問題。駐所檢察干警在綜合考慮謝某國在看守所的表現,查閱了相關的法律規定后,認為如果能在謝某國投送外地監獄前,幫他解決好婚姻登記問題,既有利于謝某國今后的安心改造,也有利于其家庭的穩定。經報請上級同意后,駐所檢察干警主動與市看守所協商,并得到所方的積極支持。為了確保安全,駐所檢察干警予先與龍湖區民政部門聯系,確定了一次性辦證程序。在各項準備工作就緒后,日前,謝某國與其妻順利地在龍湖區行政服務中心婚姻登記處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領取了結婚證書。看到激動萬分的謝某國夫婦,忙碌了這段時間的干警們露出了會心的微笑。一位警察對我們說,正是因為市看守所和駐所檢察室堅持人性化管理,用平等維權的理念和真誠關懷的行動去喚醒迷惘的心靈,才出現了在押人員出所登記結婚這溫馨的一幕。(記者 楊應森 通訊員 藍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