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記者從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獲悉,今年以來,廣西按照國土資源部等12部門的要求,采取七大舉措扎實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截至12月14日,2010年度要完成的131個整合礦區中,已明確整合主體131個,簽訂協議131個,劃定礦區范圍130個。其中,省級重點掛牌督辦礦區有30個,已明確整合主體的有30個,簽訂協議30個。
按照方案,廣西2010年-2015年列入整合礦山385個,其中2010年要完成的整合礦區131個,礦權數壓減到4700個。掛牌督辦礦區107個,部、省級重點掛牌督辦礦區30個;2011-2015年,列入整合礦區254個,礦權數壓減到4500個。
為推進整合工作,自治區政府牽頭召開了專題會議,成立了廣西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領導小組,采取了七項措施:一是自治區、市、縣分別成立三級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領導小組,層層簽訂工作責任狀。對重點整合礦區落實督辦單位和督辦責任人;二是落實目標任務,要求各市、縣必須年底前全面完成2010年整合礦區的整合任務,同時實行整合工作一票否決制;三是嚴格管理,規范推進。對拒不參與整合或無故拖延整合的,不得為其辦理年檢、延續、變更手續,有關證照到期后,依法給予關閉。整合后的礦山必須形成一套生產系統,實行統一管理、統一生產、統一銷售,防止“假整合”。對整合達不到要求的礦山企業,堅決予以關停;四是提高效率,加快辦證速度。對涉及整合礦區的方案和報告,優先審批、加快審批,以超常規的措施和速度推動整合礦山的證照辦理。對材料符合要求的礦區及時頒發采礦許可證;五是加大宣傳工作力度,營造有利于推進整合的輿論氛圍;六是把整合工作納入礦政日常管理;七是努力構建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長效機制,努力實現“一張圖”管礦。
據了解,全區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共涉及采礦權949個,探礦權303個。通過實施整合,2010年底,全區采礦權減少308個,探礦權減少15個。
來源:廣西日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