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午,廣西北部灣經濟區金融服務同城化新聞發布會在南寧召開。從12月31日起,廣西北部灣經濟區銀行服務收費同城化正式啟動實施,廣西地方銀行業金融機構、區內各股份制商業銀行、廣西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率先實施北部灣經濟區銀行服務收費同城化,標志著北部灣經濟區金融服務同城化進入了實質性推進實施階段。
據介紹,北部灣經濟區銀行服務收費同城化是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將南寧、北海、防城港、欽州四市視為同一服務區域,取消同一銀行內一切以異地為依據而設立實施的差異化收費項目,包括且不限于存折、存單、銀行卡、各類銀行結算賬戶、ATM、網絡銀行、手機(電話)銀行、電子銀行等所有服務載體,包括且不限于匯兌轉賬、存取款、托收代付等服務形式和方式,一律不再收取異地業務費用,實現服務收費同城化。四市范圍內的跨行異地業務一律視為跨行同城業務,僅收取跨行業務費用,不再收取異地業務費用。
北部灣經濟區銀行服務收費同城化具體實施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自2013年12月31日起,由廣西地方銀行業金融機構、區內各股份制商業銀行、廣西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率先實施北部灣經濟區銀行服務收費同城化;第二階段自2014年4月1日起,由工商銀行廣西區分行、農業銀行廣西區分行、中國銀行廣西區分行、建設銀行廣西區分行、交通銀行廣西區分行,郵政儲蓄銀行廣西區分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入,全面實施北部灣經濟區銀行服務收費同城化。
北部灣經濟區銀行服務收費同城化是金融服務同城化的八項主要工作之一。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執行的《廣西北部灣經濟區推進金融服務同城化總體工作方案》,金融服務同城化是以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服務、金融環境、社會信用體系等同城一體化建設為主要內容,包括 “銀行服務收費同城化”、“銀行資金匯劃同城化”、 “銀行分支機構設立同城化” “保險售后服務同城化” 、“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建設”、 “社會信用體系共享平臺建設” 、“區域集優直接債務融資聯合發債平臺建設”以及“小額貸款公司經營區域同城化” 等8項具體工作。金融服務同城化的實施范圍包括南寧、北海、防城港、欽州四個城市,具體推進進程是:2013年6月啟動準備工作;2013年12月起,從推進銀行收費服務同城化、資金匯劃同城化、保險售后服務同城化等方面入手,從易到難、逐步推進;2014年繼續深入推進,年內實現突破性進展;至2015年底,實現北部灣經濟區金融服務同城化。
金融服務同城化工作由自治區金融辦總牽頭,各分項工作分別由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銀監局、廣西證監局、廣西保監局、區金融辦、區北部灣辦等單位按照各自職能牽頭推進,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密切配合,各金融機構積極參與實施。金融服務同城化的總體工作目標是以推進區域金融服務均衡性、一體化、普惠制和提高區域金融服務整體能力水平為目標,以打破行政區域限制,拆除資金流動障礙、有效集聚整合南(寧)北(海)欽(州)防(城港)四市的金融資源為主要途徑,著力建立區域內金融發展的協調推進機制,充分發揮金融推動同城化發展的引擎作用,實現區域內城市間相互滲透、相互影響的聯動發展格局,使廣西北部灣四市金融基礎設施明顯改善,金融支撐能力明顯增強,金融交易成本明顯降低,金融服務便利明顯提高。到2015年底實現金融服務同城化后,南寧北海欽州防城港四市將完成銀行機構的收費體系、信息體系、清算體系以及貨幣市場、資本市場的無縫對接,建立起覆蓋經濟區四市的統一、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務體系。
北部灣經濟區金融同城化是北部灣經濟區同城化的一項重要內容,是繼成功實施通信同城化后取得突破的又一個重點領域,是把廣西建設成為我國西南中南地區開放發展新的戰略支點的一項重要舉措。金融服務同城化不僅能給北部灣經濟區四市的廣大消費者包括個人和企事業單位帶來實實在在的的經濟實惠,也為金融機構助推地方經濟發展、提升金融業服務水平、拓展業務發展空間提供了一個難得的機遇。金融服務同城化將顯著地降低資金流動成本,提高資金配置效率,增強北部灣地區經濟的綜合競爭力,對優化北部灣經濟區發展環境,形成新的制度優勢和創新優勢,吸引更多企業到北部灣經濟區落戶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