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上午,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新聞發布會在廣西南寧舉行。會議通報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自治區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的籌備工作情況。
據了解,自治區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將于2014年1月16日在南寧召開,會期5天。這次大會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人民代表大會的職責,認真完成大會的各項議程,動員全區各族人民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進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凝聚力量,攻堅克難,為加快實現富民強桂新跨越、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本建成西南中南地區開放發展新的戰略支點而努力奮斗。
大會的主要任務是: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審查和批準自治區201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準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審查和批準自治區全區與自治區本級2013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4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自治區本級2014年預算;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其他。
根據會議議程和任務,建議會期5天,日程安排大體如下:1月14日代表報到,1月15日下午舉行預備會議,1月16日上午大會開幕。會議擬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1月16-17日),用2天時間,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報告;審查自治區201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審查自治區全區與自治區本級2013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4年預算草案的報告。第二階段(1月18-19日),用2天時間,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第三階段(1月20日),用1天時間,審議、表決各項決議舉行閉幕會等。期間1月18日、19日為雙休日,不安排休息。
出席本次大會的代表共689名。 14個地級市分別組成代表團,解放軍代表單獨組成代表團,共有15個代表團。列席和旁聽人員約900人。根據地方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和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關于自治區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列席人員的決定,邀請不是自治區十二屆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員列席會議:(一)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政府組成人員;(二)我區選出的駐桂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三)自治區政協第十一屆委員會委員;(四)自治區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副秘書長;(五)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六)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七)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八)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九)自治區黨委部、委、辦、局各一位負責人;(十)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特設機構、派出機構、直屬機構、部門管理機構、直屬事業單位、直屬公司各一位主要負責人;(十一)自治區人民團體各一位負責人;(十二)駐邕中直副廳級以上單位各一位負責人;(十三)在邕的高等院校各一位負責人;(十四)廣西軍區、駐桂空軍、武警廣西總隊的主要負責人。
應邀列席本次代表大會的駐桂全國人大代表列席各次全體會議和各代表團的會議;列席本次代表大會的自治區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負責人除了列席大會各次全體會議外,同時還要參加各代表團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三個報告,聽取代表的意見;列席本次代表大會的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事機構、工作機構負責人和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負責人除了列席大會各次全體會議外,還要分別參加各代表團審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聽取代表的意見。其他列席人員代表只列席大會的全體會議。各代表團審議六個報告時,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都將分別派員到各代表團聽取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