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8日,記者從海口鐵路公安處了解到,近日,因涉嫌合同詐騙的網上通緝逃犯劉某元(女,47歲,湖南省益陽市人)和朋友開私家車準備來海南游玩,被火車輪渡南港派出所的民警查獲。
經查,2011年1月13日,劉某元和李某清(男)以虛假的房產及證明在益陽市某投資擔保公司借款50萬元,并一直未歸還。通過了解得知,李某清找到同村的劉某元,跟她說他打算開辦一個垃圾發電廠,想讓劉某元投資,說每年有近200萬的分紅。劉某元有點動心但因缺錢沒有答應。為了進一步游說她,李某清就帶著她到外地的垃圾發電廠考察,甚至邀請到南方電網某個分部的經理向她介紹垃圾發電的詳細情況。為了更進一步了解該項目,她自己也找到了在市政府工作的同學詢問。她同學說市里確實準備上這么一個項目。這時,劉某元動心了。但如何弄到投資的資金呢?她想到了離婚后自己一直居住的前夫的房子。于是在李某清的幫助下,劉某元偽造了一份前夫對于房產處置的授權委托書等證明材料在益陽市某投資擔保公司借款50萬元。經查,劉某元出示的所有證明、擔保文件均為劉某元和李某清共同偽造或者通過其他途徑獲取,且這些文件或房產都不屬于劉某元本人擁有。50萬元借款到帳后被李某清拿走為他用。劉某元的行為涉嫌合同詐騙罪。
目前。劉某元已移交湖南警方。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記者 黃一鳴 通訊員 王敏 李登峰)
實習編輯:李怡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