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7日上午,海口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召開關于海口市延續辦理未參保超齡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專項工作新聞發布會。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海口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為符合條件尚未及時辦理參保手續的人員再次提供參保機會。此次延續辦理超齡人員參保時間將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
為更好地解決曾在城鎮用人單位工作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的養老保險問題,逐步實現全體公民老有所養的目標,2011年9月,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解決未參保超齡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海口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為此審核通過了6295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并發放養老金,每月發放養老金544萬元,人均844元。按有關政策規定,當時此項工作辦理時間只執行至2011年12月31日止,過時間不能再辦理。由于經辦時間過短,尚有部分超齡人員因各種原因沒有及時掌握政策信息等,在規定的經辦時間內沒有及時提出參保申請,導致未能按時申請參保及享受領取養老金待遇,意見較大。
介于此,2012年11月底,海南省人社廳、財政廳、地稅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延續超齡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的通知》,決定重啟超齡人員辦理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為符合條件尚未及時辦理參保手續的人員再次提供參保機會。此次延續辦理超齡人員參保政策將執行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據海口市社會報事業局副局長黃斯雄通報,海口市2012年12月11日重新啟動超齡人員參保工作,截至2013月3日12日,共有2246人按規定送交了《海口市超齡人員參加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申請審批表》及相關材料,經審核合格并在《海口晚報》公示了兩批共1065人,其中已到地稅社保費征稽局完成繳費并提交退休申請表的有456人。參保人員年齡最大的有93歲。預計到今年12月31日,申請參保的人數約5000人。目前,海口市社會保險事業局正按《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及其細則有關規定,做好參保繳費超齡人員養老待遇計發工作,首批超齡參保人員4月份可領到養老金。
據了解,在重啟超齡人員(非農業戶籍)參保工作的同時,對農業戶籍人員開了一個口子,規定具有海南省行政區域內農業戶籍,2011年12月31日前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原用人單位職工,可補繳本人1992年1月1日以后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應繳未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自此項工作開展以來,共有2000多人前來咨詢有關政策,6人進行了參保補繳。(記者 田亦楠)
實習編輯:于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