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8日上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在海南海口舉辦《海南出入境游艇檢疫管理辦法》新聞發布會,正式公布《海南出入境游艇檢疫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細則。據悉,該《辦法》是國家質檢總局繼深圳后第二個針對地方發布的相關檢驗檢疫工作的部門規章,其法律效力僅低于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將于2013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游艇經濟是我國近年來興起的一個朝陽產業,隨著海南國際旅游島地位的確立和海南旅游業的不斷發展,境內外游艇進入海南休閑觀光的越來越多,游艇產業成為海南旅游業的一個新熱點。為了規范海南出入境游艇檢疫管理,促進游艇業健康發展,2013年4月23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海南出入境游艇檢疫管理辦法》。
據介紹,《辦法》共分為總則、入境檢疫、出境檢疫、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六章41條,以“先行先試”、“管住、便捷”為原則,在保障檢疫安全的基礎上,盡可能為游艇提供快捷便利的通關環境。《辦法》放寬了電訊檢疫條件,規定對未持有《船舶免予衛生控制措施證書》和《交通工具衛生證書》等相關證書的船舶可采取先予接受電訊檢疫,事后補證的做法。對不具備懸掛檢疫信號條件的入境游艇不做強制要求,并允許入境游艇在一般情況下可在口岸開放碼頭或者經檢驗檢疫機構統一的游艇停泊水域或碼頭等地點實施。此外,還簡化了檢疫手續,將眾多申報材料合并設制《出/入境游艇檢疫總申報單》,免去繁雜的填寫申報,還對伴侶動物和對游艇俱樂部的管理等方面采取便利措施。
據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倪健介紹,經過三年多的發展,海南游艇業發展態勢非常好,目前共有專業碼頭7個,泊位4000個,游艇制造企業7家,游艇俱樂部26家,游艇專業培訓基地3家,500多人擁有游艇駕駛證。
據介紹,《海南出入境游艇檢疫管理辦法》是國家質檢總局制定和公布的一部重要規章,是國家質檢總局支持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它的公布實施,對于促進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推進海南全省游艇產業乃至旅游業發展,將產生重大影響。(記者 劉小利)
實習編輯 黃金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