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河北頻道石家莊3月4日電 日前,河北省公安廳公布2015年河北打擊環境污染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一、保定蠡縣重大污染環境致人死亡案。2015年5月18日,保定蠡縣某停車場墻外一飯店店主李某,在飯店廚房被下水道氣味熏倒,經搶救無效死亡。案發后,保定市公安局立即成立專案組全面開展調查。經查,該停車場經營者李某忠通過中間人與不法犯罪團伙勾結,非法傾倒工業廢液從中獲利。犯罪嫌疑人傾倒廢液過程中,產生有毒有害氣體將李某熏倒致死。通過5個多月的調查走訪、追根溯源,專案組一舉打掉涉及我省石家莊、滄州、廊坊及北京等地的兩個污染環境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27名,涉及企業20家,查實非法傾倒犯罪事實102次,非法傾倒廢酸、廢堿3400余噸。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二、衡水武邑縣彭某奇等人污染環境案。犯罪嫌疑人彭某奇、鄭某水、吳某杰在武邑縣清涼店鎮李石店村,共同經營一廢冷軋油加工廠。該廠從山東省濱州市兩家材料公司非法購進大量危險廢物,以此為原料加工提煉廢冷軋油,生產廢液直接排入廠區滲坑,嚴重污染環境。2015年6月15日,武邑縣公安局對該案立案偵查。經過大量艱苦工作,專案組共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查處山東、河北兩地違法企業4家,查獲非法轉移、處置的危險廢物420余桶,共計80余噸。目前,已對5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三、唐山豐潤區特大跨省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案。2015年9月11日,唐山豐潤公安分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將正在豐潤區紫草塢村北沙坑旁傾倒、掩埋帶有刺鼻味道紅色顆粒物的犯罪嫌疑人當場抓獲。唐山豐潤公安分局迅速確定該暗紅色顆粒物為江蘇某藥業公司產生的危險廢物,隨即進行立案偵查。現已查明,江蘇某危險廢物產生企業人員與山東危險廢物處置企業人員通過不法中間人,跨省實施非法轉移、處置危險廢物違法犯罪活動。目前,該案已抓獲江蘇、山東籍犯罪嫌疑人4名,涉及違法違規企業3家,查實非法轉移、處置危險廢物1000余噸。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四、辛集市李某行等人污染環境案件。2015年11月28日凌晨,辛集市公安局在錨營制革工業區某洗毛廠南側一閑置院內,將正在利用暗管向辛深排干渠排放廢酸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行當場抓獲,查扣解放牌作案罐車一輛。經查,2015年11月份以來,邢臺市南和縣某運輸公司雇傭犯罪嫌疑人李某行,先后兩次從南和縣某鋼管廠拉運廢酸共60余噸,傾倒至辛集市辛深排干渠內。經進一步深挖細查,警方將與外地勾結傾倒廢酸的辛集本地組織者杜某、中間人張某兵成功抓獲;赴邢臺將另一名邢臺市南和縣傾倒廢酸司機王某勇抓獲;對邢臺市南和縣組織傾倒者楊某強和另一名罐車司機任某超上網追逃。目前,已對到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五、衡水市某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2014年12月以來,犯罪嫌疑人鄭某水、杜某剛、趙某達共同經營位于衡水市濱湖新區彭杜鄉趙杜村北的某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鍍鋅廢水排入污水沉淀池匯總后,流入污水處理池內。經司法鑒定,該公司四個沉淀池“不符合國家標準及設計規范,達不到防滲效果”。經環保部門監測,四個沉淀池內廢水的PH值均小于2,重金屬鋅含量嚴重超標。目前,以涉嫌污染環境罪對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六、承德平泉縣朱某軍等人污染環境案。2015年2月以來,犯罪嫌疑人朱某軍、朱某民、朱某明在平泉縣南五十家子鎮建廠冶煉銅土。該廠將生產廢水未經任何處理,直接排放至廠外某河道內,造成嚴重污染。經環保部門監測,排放污水含有砷、汞、銅、鎘、鉛、錳等多種重金屬,且濃度嚴重超標。平泉縣公安局于2015年10月20日以涉嫌污染環境罪對該案立案偵查。目前,已對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
七、保定阜平縣辛某軍污染環境案。2015年3月12日,阜平縣公安局接縣環保局移交案件稱,城南莊鎮栗樹漕村內有利用氰化物非法選金攤點。3月25日,阜平縣公安局對該案立案偵查。現已查明,2014年10月以來,犯罪嫌疑人辛某軍承包阜平縣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位于城南莊鎮栗樹漕村金礦,利用氰化物采取無任何防滲措施收集池的方式提取黃金,選金過程中產生的污水直接排放到金洞及洞外溝槽和土坑內,嚴重污染環境。目前,以涉嫌污染環境罪對犯罪嫌疑人辛某軍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八、石家莊某凈水劑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2015年11月中旬,石家莊市公安局聯合環保部門對藁城區長安鎮某凈水劑有限公司進行突擊檢查,發現廠區成品池和滲坑內水樣重金屬鉻含量嚴重超標,隨即立案偵查。經查,2009年以來,該凈水劑有限公司法人張某友雇傭王某娟、張某全、梁某明、董某欣等人在該凈水劑公司加工生產固態、液態聚合氯化鋁。部分液態聚合氯化鋁發生泄漏,流入滲坑污染環境。目前,以涉嫌污染環境罪對5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
九、邢臺平鄉縣陳某品等人污染環境案。2015年1月14日,平鄉縣公安局接群眾舉報稱,豐河路大張莊村東土坑內有大量桶裝疑似化工廢物。經環保部門監測,桶內物質為含有硝基苯、二硝基苯、4-甲基砒啶等化學物質的蒸餾殘渣,屬危險廢物,高溫天氣易揮發,易誘發癌癥。平鄉縣公安局隨即開展立案調查。現已查明,該危險廢物為廣宗縣某化工有限公司產生的蒸餾殘渣,系該公司法人劉某富、老板劉某軍為節約生產成本,交由沒有處置資質的犯罪嫌疑人陳某品非法處置。犯罪嫌疑人陳某品伙同其子陳某先后兩次將238桶共計53噸蒸餾殘渣傾倒至大張莊村東,造成嚴重污染。該案已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十、滄州東光縣某鋁業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2015年10月26日,東光縣公安局接群眾舉報稱,東光縣工業區某鋁業有限公司將含有重金屬的生產廢水直接排放到城市污水管網中。經對該廠區總排污口樣本監測,重金屬鉻、鎳含量嚴重超標。隨即,公安機關以涉嫌污染環境罪對該案立案偵查。經查,該公司將生產鋁合金型材過程產生的含有重金屬廢液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東光縣城市污水管網,嚴重污染環境。目前,該公司環保部主任劉某已被采取強制措施,已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