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崔某紅指認存儲的假酒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對假酒進行檢測
中國日報網河北頻道邢臺3月23日電 近日,邢臺市公安局成功破獲一起部督特大假冒注冊商標案,搗毀一個涉及河北、河南、山東、四川等多省市的制售假酒網絡,查封造假生產線三條,查獲假冒名牌白酒7.2萬余件(約45萬瓶),涉案金額超過3000萬元。該案偵破工作,得到公安部、河北省公安廳和邢臺市領導的充分肯定。
循線追查
2014年8月,清河縣公安局食藥大隊接到群眾舉報稱,該縣張某銷售多種疑似假冒名牌白酒。經民警初查,證實舉報內容基本屬實,同時查明張某銷售的假冒名牌白酒都來自山東冠縣鄭某某處,清河縣公安局遂立案偵查。
隨著調查的深入,民警發現鄭某某生產的假酒不僅僅賣到了清河,還賣到了周邊多個縣市區,其中,購買量最大的是在邢臺市區某大型批發市場經營煙酒門市的冉某某,2014年下半年冉某某的進貨量就達到7000余件,市場價超過一百萬元。
由于涉及跨區執法,清河縣公安局將案情上報市局。市局食藥支隊安排民警從冉某某門市購買了疑似假冒品牌白酒。經聯系生產廠家鑒定均為假冒偽劣產品。
市局食藥支隊與清縣公安局、市食藥監部門對案件進行了反復研究,制定了詳細偵辦方案,循線深入追查。
在固定了大量證據,正準備收網時,辦案民警又有了新發現,冉某某還從河南濮陽大量購進疑似某品牌假酒。辦案組決定暫停抓捕,繼續深挖,撒大網、捕大魚。
深度經營
冉某某購進酒為“全興醇”,外包裝有四川全興的注冊商標標識,顯示商標授權為“四川全興酒業有限公司”,生產商為“成都市新津余波酒業有限公司”。專案組聯系四川全興廠家進行鑒定證實,該“全興醇”酒系假冒四川全興公司注冊商標產品。
專案組組織民警趕赴河南濮陽對冉某某的上線進行調查摸排,發現冉某某銷售的“全興醇”酒是從濮陽市祥和商貿有限公司購進。該公司主要經營酒類批發生意,銷售范圍涉及河北、河南、山東等地,“全興醇”酒是該公司的主打產品之一。公司的主要負責人為崔某紅,他的弟弟崔某軍,負責出庫、發貨、打款等業務,業務人員尚某某,負責銷售及聯系包材等具體工作。
2014年12月底,辦案民警圍繞崔氏兄弟及尚某某三名犯罪嫌疑人展開調查發現,祥和公司銷售的“全興醇”酒來自四川成都一個叫鄧某的人。濮陽市祥和商貿有限公司的崔某紅聯系司機到成都拉貨之前,會把司機的電話號碼等通過信息發給鄧某,由鄧某組織裝貨。此外,崔某紅還通過鄧某聯系定制了大量酒盒、酒箱等包裝材料。據不完全統計,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三個月,崔某紅聯系制作“全興醇”酒包裝材料達16萬余個。
為打掉制假售假源頭,2015年1月13日,專案組轉戰四川成都,對已經掌握的人員展開外圍調查。民警發現鄧某是“四川全興川泰酒業有限公司”的一名業務經理,該公司法人為李某中。鄧某生產的“全興醇”酒,大部分供給了濮陽市祥和商貿有限公司,還有一部分發往四川周邊、重慶、東北、山東等地。經調查,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三個月內,鄧某向外發貨70余車。
與此同時,專案組順藤摸瓜,發現為鄧某生產“全興醇”酒的為余波酒廠的一個新廠區,廠內有兩條全新的灌裝線。民警了解到,余波酒業有限公司曾經是四川全興委托加工廠,委托合同于2013年12月底到期,此后再沒有委托余波酒廠加工生產。
初次亮劍
2015年春節前,辦案民警獲得冉某某將再次購入74萬余元的“全興醇”酒的重大線索。專案組研究后決定抓住這一時機收網,實現人贓并獲。
專案組按照先遠后近、先難后易,研究制定了抓捕方案,依次對山東和邢臺的制假售假窩點進行清查。2015年3月31日,專案組一路民警連夜驅車趕往山東冠縣,趁著月色突查了鄭某某的制假窩點,當場查獲各類假酒6000余件,查封用于灌裝假酒的生產線一條以及大量制假設備。4月1日清晨,另一路民警在邢臺市食藥監局工作人員的配合下,對冉某某在邢臺的門市、庫房進行搜查,當場查獲假冒品牌白酒2500余件。
訊問中,犯罪嫌疑人冉某某供稱,他銷售的“全興醇”購自河南濮陽祥和商貿有限公司,其他假酒均購自山東冠縣鄭某某酒廠。
綜合各種線索和證據,專案組對案情進行了深入剖析:為了獲取巨額利益,2014年,濮陽祥和商貿有限公司負責人崔某紅與四川全興川泰酒業有限公司的周某剛在明知余波酒廠沒有四川全興商標授權的情況下,決定設計新包裝,假冒四川全興注冊商標,在余波酒廠灌裝“全興醇”酒銷售,而余波酒廠負責人管某某在明知本廠的商標授權已經到期的情況下,仍同意給全興川泰公司灌裝,并且他們制假售假數量驚人,截止案發,全興川泰酒業有限公司在余波酒廠灌裝假冒“全興醇”、“全興窖”、“全興福”酒共計174182件,崔某紅購入“全興醇”酒就達123085件,他們的行為均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
經過專案組八個多月的縝密偵查,一張清晰的制假售假網絡圖呈現在民警面前。
兩線決戰
鑒于該案涉及多省,經河北省公安廳協助申請,2015年5月11日,公安部指定該案由邢臺市公安局管轄,并將該案列為部督案件。
為提升指揮力度、擴大戰果,河北省廳領導決定成立由省廳食藥總隊、邢臺市公安局和邢臺市食藥監局組成的聯合專案組,指揮案件的偵破工作,案件偵破工作迅速“駛入快車道”。
從2015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聯合專案組先后四次召開案情分析會,聽取業務骨干對案情的分析研判,并根據最新情況制定了詳盡的抓捕方案,決戰的大幕徐徐拉開。
2015年7月22日,聯合專案組以邢臺市公安局食藥支隊為主力,同時抽調市食藥監局稽查局、特警支隊以及邢臺縣公安局、沙河市公安局等14個單位精干力量50余人,召開戰前動員會,對7月底兵分四川、河南兩路同時收網進行全面部署。
2015年7月30日,在專案組指揮部精確調度和當地警方的鼎力配合下,兩個戰場的行動同時展開。
河南方面。行動組在7月28日抵達濮陽后,派出民警進行蹲守,詳細掌握目標動向。在指揮部發出抓捕命令后,立即行動,順利抓獲犯罪嫌疑人崔某紅、崔某軍、尚某某3人。在對嫌疑人公司、庫房進行搜查時,有30余名不法分子聚集到現場,企圖阻止公安機關執法,在河南警方的配合下,抓捕組平息了事態,執法順利進行,在搜查過程中,辦案民警得知犯罪嫌疑人在鄭州還有倉庫后,行動組當即決定,一路留在濮陽繼續取證,另一路冒雨連夜趕至鄭州,對該倉庫進行搜查。
四川方面。行動組于經過一晝夜的長途顛簸,于7月28日抵達成都,不顧疲勞,立即投入摸排、協調工作中。7月30日,按照指揮部統一部署,迅速出擊、準確的將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鄧某、楊某、宋某某、錢某某、劉某某等5人抓獲。8月1日凌晨4:40分,專案組民警在成都機場將準備外逃的陳某某抓獲。在抓捕過程中,犯罪嫌疑人激烈反抗,多名民警衣服被扯損壞,身體被抓傷咬傷。
2015年10月底,專案組根據審訊等獲得新線索,再次趕赴四川,協調當地公安機關對生產窩點展開新的行動。經過近十天夜以繼日的工作,一舉端掉余波酒廠、川泰玻璃廠、川泰酒業等窩點,抓獲犯罪嫌疑人管某某、李某中以及上網逃犯周某剛。
至此,這個特大制售假冒品牌白酒犯罪網絡被徹底搗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