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下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鄭州召開了“保護港澳臺企業合法權益服務中原經濟區建設座談會”,就即將出臺的保護港澳臺企業合法權益的“十項措施”向與會的代表廣泛征求了意見。
即將出臺的“十項措施”內容如下:強化服務意識,提高審判效率;加強訴訟調解,多元化解糾紛;方便企業訴訟,建立港澳臺企業聯絡員制度;建立涉港澳臺企業案件旁聽制度;建立案件定期公布制度;建立走訪港澳臺企業制度;建立維護港澳臺企業合法權益聯席會議制度等。
會上,與會港澳臺商代表紛紛表示這十條措施的出臺地非常及時并且切實關系到企業的切身權益。多名企業代表表示建立港澳臺企業聯絡員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這有利于進一步加強法院與港澳臺企業的聯系,方便企業與法院的溝通。
來源:中國日報河南記者站(實習生 張怡恬)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