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日晚11時50分許,河南禹州無梁鎮派出所,時軍鋒自首后接受媒體采訪。曹美梅 攝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認為,根據現有證據,平頂山中級人民法院認定時建鋒犯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主要表現在時建鋒是否參與犯罪,是否與他人共同犯罪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等。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孫振民說,時建鋒詐騙一案的事實認定中,軍車牌照、士兵證等證件來源不清,向收費站出示的車輛通行手續來源不清以及時建鋒用他人身份證購買車輛的原因也不清楚。
15日22時左右,時建鋒的弟弟時軍鋒投案自首,交代了時建鋒是頂替他入獄等和案件有關的重要情況。
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郭保振說,時軍鋒投案自首,使本案的主要事實、證據發生重大變化,已經建議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
2010年10月17日,河南省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時建鋒: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時建鋒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購買偽造的武警部隊士兵證、駕駛證、行駛證等證件,并購買兩副假軍用車牌照,懸掛到自己購買的兩輛自卸貨車上,雇傭他人駕駛車輛,通行鄭石高速公路運送沙石,累計騙免通行費368萬多元。2010年12月21日,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時建鋒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200萬元,追繳時建鋒違法所得一切財物。
此案披露后引起強烈社會反響,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14日決定,啟動再審程序。
來源:新華網(記者 秦亞洲) 編輯:許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