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禹州農民時建鋒因假冒軍車偷逃368萬過路費而被判無期徒刑一案成為熱點話題。在此案的進展變化及法律議題之外,筆者更加關注天價過路費引發的一些經濟學思考和拷問。
在上世紀80年代改革開放初期,交通運輸、能源和通訊是國民經濟的瓶頸,國家痛下決心加大投資建設道路特別是高速公路,令卡國民經濟脖子的交通運輸在上世紀90年代以后得到了改觀。目前,我國高速公路通車里程已達到7.3萬公里,位居世界第二位,僅次于美國。然而,隨著全國高速公路里程的急速增加,圍繞交通運輸出現的高收費、高額罰款、高油價、高腐敗成本等問題,正成為國民經濟新的制約瓶頸。
在經濟發展中,如果產業鏈上各環節的利潤收益不公或者懸殊過大,特別是面向市場的終端生產環節利潤過低,而中介或基礎環節利潤過高的話,那么,對整個經濟發展特別是實體經濟將是致命打擊。目前,作為國民經濟基礎的交通運輸就面臨著這樣的問題:運輸業主陷入困境——第一,如果按照規定繳納過路費,那么汽車貨運不但不掙錢還得賠錢,以河南農民偷逃天價過路費案件為例,據報道,在其8個月的偷逃過路費期間,如果正常繳費,需繳納90萬元,而其利潤才有20萬元,得賠本70萬元;第二,如果要保證有利潤,就得超載,而超載又面臨高額罰款,還是這位河南農民,在其368萬元涉案金額中,僅罰款就達278萬元,兩項相加,河南農民就得賠本348萬元。
運輸業主的主要成本負擔在三個環節:一是油價,高運輸成本中的油價支付給了壟斷油企;二是公路的各種繳費和罰款,支付給了行政性的國有公路管理公司;三是交通運輸行業中的巨額腐敗成本。也就是說,運輸業的一大部分利潤都被經營高油價的壟斷油企和高收費的國有管理部門拿走。高油價、高收費、高額罰款都是政府行政手段定價所為,與市場化根本不沾邊,完全是壟斷價格行為。說到底,是行政手段、壟斷和腐敗侵蝕了整個國民經濟和大眾的利益。如果不改變政府部門以及壟斷企業與民爭利的狀況,不解決經濟產業鏈中“搜刮”環節利潤過高的問題,什么菜田與超市對接、什么治理超載等都不起任何作用,并且可能起副作用。
交通運輸業存在的高收費、高額罰款、高油價、高腐敗成本等問題正在扼殺兩頭:初級產品生產者和最終消費者,盤剝了終端產業的利潤,惡化了分配關系,亟待引起高度重視。
來源:京華時報(余豐慧) 編輯:許銀娟